| 诉求类型 | 咨询 | 办理单位 | 乌审旗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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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标题 | 关于乌审旗落户的问题 | ||
| 信件内容 | 本人无定河人,上学时户口迁出,之后落户陕西靖边,2023年结婚,妻子陕西靖边农村户籍,本人于2024年提交申请将妻子落户于无定河老家,所有上户材料全部准备齐全,材料送派出所快2年,一直不予落户。请求领导给予帮助。 | ||
| 来信时间 | 2025-12-24 16:41 | 办理时间 | 2025-12-29 11:42 |
| 办理内容 |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给您答复如下:根据调查,您上学迁出户口后落户至陕西省靖边县,按照相关政策,毕业后迁出户口变更户口的无法再落回原户口,且您想将您的妻子户口迁至无定河,按照内蒙古户口相关政策,如果您的妻子经常居住地在无定河镇,且您的户口也在无定河,是可以夫妻投靠的,但因为您的户口是陕西省靖边县,您的妻子的户口也在陕西省靖边县,不符合内蒙古的相关迁户政策,无法为您办理迁户业务。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