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目标:通过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政策,落实禁牧、草畜平衡制度,力争到“十四五”期末,全旗草原综合植被盖度持续保持在47%左右,草原生态环境持续好转,质量显著改善,草原生态战略地位更加突出;进一步提高农牧民保护草原的自觉意识,引导农牧民科学利用天然草原,加快推动畜牧业生产发展,提升绿色有机畜产品供给水平,不断拓宽农牧民增收渠道,稳步提高农牧民收入水平,促进农牧区经济可持续发展,为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贡献,为将全旗建设成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上的璀璨明珠奠定基础。
基本原则: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权责清晰,分级落实;坚持政策稳定,稳步推进;坚持以草定畜,可持续发展;坚持统筹推进,形成合力;坚持公开透明,补奖“五到户”。
补贴对象:全旗6个苏木镇凡持有草原承包经营权证或签订草原承包经营合同的农牧民、国有林场的员工均可以享受草原补奖政策。
补贴范围:全旗6个苏木镇有草原承包经营权证或签订草原承包经营合同的草原,根据实际情况,抠除国家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重复补贴范围后均可以享受补贴。
区域划分:全旗第三轮草原补奖政策计划补奖总面积1100万亩,其中禁牧285万亩,草畜平衡815万亩。
农区整体草原面积较小、人均草原面积少,不具备放牧利用的小片插花草原比重大,全部划为禁牧区:自然保护区和重要湿地草原,严重沙化、退化草原,不适宜放牧利用的中度沙化、退化草原,重度放牧利用且明显退化的区域,重点生态项目区,农牧民自愿开展禁牧草场等区域划为禁牧区,禁牧区以外其他草地划为草畜平衡区。
补奖标准:划定为禁牧区的草原,对履行禁牧义务的农牧民按照每年每亩7.45元的标准发放补助。划定为草畜平衡区的草原,对履行草畜平衡义务的农牧民按照每年每亩2.45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具体要求:划定为禁牧区的草原实行全年全面禁牧;划定为草畜平衡区的草原,要实行牧草返青期休牧。鄂尔多斯细毛羊每年4月1日—5月31日为休牧期,其他草食畜种每年4月1日—6月30日为休牧期。其余时问推行草畜平衡。
资金发放:补奖资金通过“一卡通”方式转入农牧户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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