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审旗人民政府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2-07-11 09:38:00 【字体:        

   2011年,我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的通知》(内政办发〔201128号)和《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文件精神,结合实际,认真组织政府相关部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起到了强化宣传、扩大影响、推动发展的目的,促进了全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概述

  2011年,我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履行推进、指导、协调、监督等职责,通过建章立制、完善公开方式、开展督促检查等形式,结合自身实际,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和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要求,信息公开成效显著。

  ㈠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旗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充实和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立由旗人民政府旗长任组长,常务副旗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政府办,负责具体业务。各地区、各部门也相应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充实了人员,并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重要工作。旗人民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分析和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并制定印发了《乌审旗政务公开实施方案》(乌政办发201156),明确了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方法步骤和保障措施,扩大了政务公开的领域和范围,把政府施政建立在人民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

  ㈡规范程序,完善制度。为确保全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推进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制定出台《中共乌审旗委办公室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信息化及电子政务工作联系人制度的通知》、《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和《信息公开考核制度》等制度,初步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制度体系。按照“需求导向、重点先导、职责为准、全面推进”的原则,加强教育、社保、就业、医疗、住房、交通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切实做到服务于民,为打造阳光政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强化督查,狠抓落实。一是强化工作考核。面对当前政府信息公开任务重、开展难和重形式轻内容等问题,我旗将信息公开纳入对各地区、各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强化工作落实。二是强化检查通报。对各地区、各部门开展了专项检查,督查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开展民意调查测评。认真开展网上民意调查,接受群众监督,对人民群众最关心、涉及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都做到了及时公开处理。

  ㈣注重宣传,强化培训。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调研,密切与各单位的联系沟通,积极提出指导意见,努力为各部门解决实际问题,推动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有序进行。同时,组织人员经常深入基层检查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其按规定完成任务。二是积极开展各类培训,通过采取召开会议、外出考察、专题与辅助培训等灵活多样化形式,先后举办各类培训班10余期,培训人员达1200余人次。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㈠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1年,全旗各部门主动公开信息数6258条,其中,旗政府门户网站共公开政府信息2120条(机构职能类信息212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310条;规划计划类信息265条;业务工作类信息2300条;人事劳动类信息143条;财政类信息120条;其它类信息623条)。

  此外,旗政务服务中心全年接待公众查询4320人次,查询信息5012条;旗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2个,接待公众查询460人次,查阅信息685条册;旗图书馆查阅点136个,全年接待公众查询2143人次,查阅信息3980条;

  ㈡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文本、程序,妥善处理相关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2011年,未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

  ㈢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2011年,我旗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未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旗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需要进一步创新;二是长效工作机制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三是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技能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为适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更好地履行政府公开政务信息的职责,下一步,我旗将从以下五个方面加以改进。

  ㈠突出公开重点。加强对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特别是促进经济增长的重大决策的落实情况、行政审批和为民办实事情况的公开,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为打造廉洁政府、阳光政府提供有力保证。

  ㈡拓展公开形式。进一步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汇聚和集中查询功能;加强网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门户网站的政策法规库,集中发布政府性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㈢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㈣完善保障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完善各项硬件设施。强化社会监督,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接受党的基层组织和党代表的监督。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倾听群众意见,认真解决群众诉求,切实提高监督实效。健全激励和问责机制,对工作落实到位、社会满意度高的部门予以奖励;对损害群众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追究责任,坚决避免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流于形式,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㈤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引进信息管理高素质人才,建设一支既懂现代信息技术又熟悉业务的高素质信息化人才队伍;建立健全规范的培训制度和考核体系,全面提高机关事业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