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审旗民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5-01-07 15:17:00 【字体: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制作。报告内容包括乌审旗民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乌审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sq.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乌审旗民政局联系(电话:0477-721228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我局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建设。持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从信息收集、整理、审核到发布的各个环节进行规范,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全年共公开政府信息85条,在微信公众号发表工作动态624条。重点围绕社会救助、养老服务领域等工作,加大公开力度,及时公布纳入城乡低保、特困、临时救助、高龄等对象信息,解读有关救助政策的适用范围、申请条件、审批流程等内容,有力地保障了民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能够及时了解相关救助政策,最大限度地消除政策宣传盲区,使民政工作更加透明,增强了民众对民政工作的信任和支持。同时,也促使我局不断提升工作水平,更好地为民众服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收到和处理依申请公开申请1件,已按时按要求答复申请人。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制度,明确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等各环节的责任主体和工作要求。安排专人负责信息管理,定期对政务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的信息进行梳理排查,确保信息准确无误、更新及时。加强保密审查工作,在信息公开前,严格按照保密规定进行审查,防止涉密信息泄露。全年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引发的泄密事件。

  (四)平台建设方面情况。进一步细化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明确各环节的管理责任主体。严格按照既定时间节点开展定期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做到查漏补缺无遗漏。始终坚守按时更新的原则,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对发布内容进行严格审核,保证内容严谨准确,格式统一规范,杜绝敏感词出现,切实提高发布信息的质量,为民众提供优质的政务信息服务。

  (五)监督保障工作开展情况。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自查与整改,对政务服务局反馈的问题,均按要求及时整改到位。积极参加政务服务局举办的相关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及时传达相关会议精神,反馈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遇见的问题,保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同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鼓励民众对信息公开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和完善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1.2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存在问题:一是公开内容不完整;二是互动性不足;三是重点内容突出不够。

  改进措施:一是全面梳理公开内容。查漏补缺,完善政策、流程等重要信息的公开。二是畅通互动渠道。建立健全互动反馈机制,及时回应公众关切。三是突出重点内容。在公开内容中明确重点工作和民生事项,进行重点展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4年我局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旗民政局联系(电话:0477-7212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