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29 16:01:00 【字体: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制作。报告内容包括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 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乌审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sq.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477-7582069)。

一、总体情

2023年,是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展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在上级党委、政府和旗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三四四”工作任务为抓手,全力办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切实提升公开质量、不断夯实公开基础,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在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积极作用,主动解疑释惑,积极引导舆论,有效管理预期,为绿色乌审高质量发展交出新答卷。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鄂尔多斯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监督保障等方面工作有效落实,不断提升我办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在乌审旗人民政府蒙古文网站发布信息1019篇,包括19条政策解读,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55篇,没有该公开不公开、超时公开或发布错误等现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办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申请流程、受理渠道等环节。2023年,全旗共收到依申请公开3件,已全部及时受理,按期予以回复。没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全旗各责任单位严格按要求健全办文办会机制,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拟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依法依规说明理由,随公文一并报批。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对主动公开的公文层层把关后再对外公布。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办通过乌审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档案馆、乌审旗人民政府蒙古文发布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大厅等方式加强政策解读。努力建设为民便民的服务平台。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办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监督工作,通过加强检查监督,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2023年我办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0件,行政诉讼案件0件,本年度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而产生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办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公众期盼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

(一)存在主要问题

1.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仍需进一步细化;

2.创新亮点工作还不够突出;

3.对各科室政务公开工作的督促力度还有待加强。

(二)改进情况

1.持续加强政务公开基础性工作的培训、检查力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加强依申请公开答复合法性审查。

2.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紧紧围绕我办重点任务,聚焦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坚定不移以更大力度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

3.创新政务公开形式。对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公众号进行全面升级,从页面的展示形式,到政务公开内容,从首页个性化设置,到政策精准推送、智能问答等全面整改,进一步方便群众获取信息和办事渠道,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智能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文件规定,我办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