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审旗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22 08:58:00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制作了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乌审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sq.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乌审旗公安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电话0477-7593004)。

  一、 总体情况

  2023年,按照旗委,旗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机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化,也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依托人民公安报、内蒙古法制报、鄂尔多斯日报、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乌审公安”微信公众号等相关网站、报刊上主动公开信息1000篇。其中:政府网站公开部门动态信息1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没有收到任何依申请公开件。

  (三)平台建设情况。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微信公众平台管理制度,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严格落实三级联审制度,确保宣传报道不偏向、不散光、不减劲。

  (四)政府信息管理。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要求,全面推动政务服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各类制度,强化督促落实,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五)监督保障情况。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和更新相关制度方案内容,相关工作人员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规范组织机构、范围和内容,保证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52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83

行政强制

158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6.83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 存在问题:对于政策解读的内容和背后的逻辑缺乏全面和深度的理解,停留在表面。

  2. 改进情况: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深入理解条例内容,掌握精神实质;定期对条例规定的内容进行督促核查,确定落实到位;学懂弄通各项政策措施,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加强相关人员的针对性培训,准确掌握政策意图和要求,提升政策解读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用的情况。2023年,我局未收取任何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信息公开处理费用。

  (二)其他需要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