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01-13 09:47:00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发布《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在乌审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sq.gov.cn/)全文公开。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认真贯彻落实鄂尔多斯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现将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途径有:乌审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档案馆、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大厅等。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我办累计主动公开政策解读文件3件。 

(二)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乌审旗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乌审旗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制度》《乌审旗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要求,健全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信息保密审查发布、监督考核等措施,不断提升我办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 

(三)平台建设情况 

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乌审要闻、优化营商环境专栏等栏目、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政府政策文件、政策解读等社会关切、关注信息。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乌审旗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申请表,申请人可以通过当面提交、邮件发送、信函邮寄等方式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我办2022年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件。 

(五)监督保障情况 

始终秉承“以监督促整改、以监督促规范、以监督促落实”的工作理念,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监督工作,对照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指标开展自评工作,并将该项工作列入年度考评工作重要内容,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并将检查情况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依据。通过加强检查监督,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2022年我办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0件,行政诉讼案件0件,本年度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而产生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办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公众期盼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 

(一)存在主要问题 

1.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更新不够及时,不够完善,不够全面。信息公开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程度还需要进一步拓展。 

2.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情况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不移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其作为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重要途径,与具体工作结合起来。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2.强化教育培训。采取以会代训、视频培训等方式,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能力,切实保障社会公众合法权益。 

3.完善政务公开信息监督、考核机制,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及时。进一步规范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制度,保证网站信息及时更新。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落实审核责任,把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2020〕109号)文件规定,我办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477-7582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