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政务发〔2020〕10号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及企事业单位:
现将《乌审旗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乌审旗政务服务局
2020年7月30日
乌审旗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的验收之年。做好今年政务公开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让公开成为自觉,让透明成为常态,用公开透明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
一、提高信息公开水平
(一)及时公开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复学信息。各苏木镇、各部门要通过旗人民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集中展示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本地区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推动复工复产复学的政策信息及工作进展情况,公开咨询电话,为复工复产复学创造有利条件,助力经济社会运行秩序加快恢复。
(二)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要求。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正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主动公开的规定,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依托,推动公开内容进一步聚焦重点政务信息,公开方式更加统一规范。扩大主动公开范围,加强与政务服务的融合发展,提高政务服务信息推送精准度,提升以公开促服务的能力。同时,坚持需求导向,运用大数据和信息化手段,分析、研判社会公众的政务公开需求,切实提升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
(三)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公开。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18〕58号)文件精神,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报刊、广播、电视、公示栏等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以新闻发布会、政策例行吹风会、在线访谈、专家解读等方式进行解释说明,使社会各界及时了解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的背景及有关内容。依托旗人民政府网站建立本级“文件库”,提升智能化水平,丰富检索、下载功能,逐步实现对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府信息的规范化、精细化、动态化管理,确保文件底数明、易查询、好获取。
(四)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各苏木镇、各部门要紧紧围绕《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大力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着力扩大有效需求、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开放、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点工作任务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明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参照国务院有关部委印发的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目录),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的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招标投标信息、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等8类信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保障性住房分配、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等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教育、基本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灾害事故救援、公共文化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五)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各苏木镇、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文件精神,将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重点工作,加强指导监督、强化组织保障、完善体制机制,建设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进一步对政务公开基础性、常规性工作进行规范,以标准化的手段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共性和突出问题。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统一依申请公开答复文书格式。做好政务公开清单梳理及公开工作,各部门要尽快将本单位的政务公开清单梳理出来并统一公开至乌审旗人民政府网站,并于2020年10月底前结合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等,全面梳理细化26个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向社会公开。
二、打造政务公开平台矩阵
(六)创新实施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文件要求,全面做好旗人民政府网站改版工作,强化信息内容保障责任落实,年内完成乌审旗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规范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一是加强旗人民政府网站日常监管工作,切实履行政府网站管理责任;二是加强对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的衔接,坚持数据同源、信息同步,形成政务公开的平台矩阵,不断提高政府信息的公开实效。继续做好政府网站域名集中清理,稳步推进乌审旗人民政府网站IPv6(互联网协议第6版)改造工作。
(七)加强政府系统蒙古文政务网站群管理。严格落实乌审旗人民政府蒙古文网站建设管理责任,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格式、统一规模、统一规范建站的要求,做好蒙古文网站集约化平台的规划建设,丰富发布内容,优化搜索功能。加强与上级蒙古文网站互联互通、协同联动,发挥蒙古文网站集群效应。
(八)加强对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监控。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文件精神,加强对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监督,规范运营管理,建设利企便民、亮点纷呈、人民满意的“指尖上的网上政府”。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的衔接,更多的发布权威准确、通俗易懂、形式多样、易于传播的政策解读产品,不断提高政策知晓度。推进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数据融通、服务融通、应用融通,提升大数据分析能力、辅助决策能力、整体发声能力和服务公众水平。坚持数据同源、信息同步,形成政务公开的平台矩阵,不断提高政府信息的公开实效。
(九)继续做好政府公报。进一步突出政府公报的权威性,使其在多样化的传播渠道中更好发出政府权威声音。旗人民政府网站电子版政府公报栏目要进一步优化,办刊质量和效率要进一步提升,社会影响力和覆盖面要进一步提高。
三、提升解读回应实效
(十)助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围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加强舆论引导。实时发布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等相关政策信息。紧紧围绕着力稳企业保就业、增强发展新动能、确保实现脱贫攻坚目标、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部署和重点工作任务,全方位、多渠道解读好本地区、本部门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充分阐释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长期向好态势,提振市场信心。
(十一)加强和改进政策解读工作。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积极解读政策性文件,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政策解读工作的监督、调度,提升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解读和非文字解读比例,着重从政策背景、决策依据、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开展解读,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水平和效果。坚决杜绝庸俗化解读,把“纸上写的”解读为“实际做的”,把需要经过努力才能实现的工作目标解读为群众已经实际享受的政策红利。
(十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了解群众关切,做好解疑释惑工作。要切实增强敏锐性和预见性,密切跟踪市场对政策的反应,加强舆情监测和研判,落实政务舆情回应责任,做到主动发现、及时处置。对经济社会发展热点、群众办事堵点痛点,要及时发出权威声音,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推动解决相关问题,防范化解潜在的风险隐患。
四、继续优化政务服务
(十三)推动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公开透明。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向市场主体全面公开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要进一步优化对监管规则和标准的公开,分门别类加以整理,实时予以更新,提供在线检索、离线下载等延伸服务,不断提高公开质量、优化公开后的服务,更好助力市场监管能力提升。继续发挥信息公开在公正监管中的作用,以公开强化监管,既要通过政务公开加强对监管部门监管行为的监督,规范和约束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又要通过企业信息公示加强对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打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秩序。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窗口服务,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精准、便捷的政策咨询。
(十四)加强与政务服务的融合发展。结合政务服务实际,在内蒙古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大厅设置专栏、专区,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落实政务服务一次告知制度,汇总编制办事一本通。充分发挥旗人民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作用,提高政务服务信息推送精准度,提升以公开促服务的能力。
五、夯实工作基础
(十五)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加强政府信息日常管理,建立完整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的制度,对政府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后管理,通过乌审旗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规范发布政府信息(包括索引号、标题、发文字号、主题分类、发文机关、成文日期等核心元数据),并根据立、改、废等情况动态调整更新,切实解决底数不清、体系不完善等问题。
(十六)强化组织领导。旗政务服务局要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强化调度监管,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旗政务公开工作;各苏木镇、各部门要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机构和人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人员负责,并要切实承担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定期组织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十七)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职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内容,依法准确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乌审旗政务服务局 2020年7月30日 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