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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0月16日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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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审旗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涉及煤炭资源领域执行类文件的决定 乌政发〔2020〕18号

  

各经济开发区(园区)、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和企事业单位:

  按照自治区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要求,经旗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研究通过,旗人民政府决定废止《乌审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乌审旗2010年节能降耗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乌政发〔201039号)等4件涉及煤炭资源领域执行类文件。

  一、废止的4份执行类文件,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各苏木镇、各部门和单位不得继续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二、各苏木镇、各部门和单位要对照本决定,及时清理本苏木镇、本部门、本单位出台的相关配套政策文件。

   

  附件:乌审旗人民政府废止涉及煤炭资源规范性文件目录(2000-2019年)

   

   

                                    乌审旗人民政府

                                    202082

        乌审旗人民政府废止涉及煤炭资源规范性文件目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