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日格乐 | 1527271989******12 |
李增梅 | 1527011973******46 |
王宏光 | 1422341967******14 |
何冰 | 1527271968******39 |
一、公示对象
此次公示对象均为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
二、公示时间及监督
公示期7天,即2025年3月25日 — 2025年3月31日,公示期内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于事实情况不符的,各知情部门及人员可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进行举报投诉。对投诉情况将进行核查,经核查不符合实际情况的予以取消保障资格。
举报投诉电话:0477-7220356
乌审旗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