娜荷芽 | 1527271982******20 |
李金霞 | 6127251986******25 |
哈斯高娃 | 1527271979******24 |
嘎西瓦 | 1527271949******10 |
张加忠 | 1527271951******16 |
一、公示对象
此次公示对象均为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
二、公示时间及监督
公示期7天,即2023年3月30日 — 2023年3月5日,公示期内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于事实情况不符的,各知情部门及人员可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进行举报投诉。对投诉情况将进行核查,经核查不符合实际情况的予以取消保障资格。
举报投诉电话:0477-7220356
乌审旗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