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审旗农牧民信贷服务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一)出台指导意见意义。
为进一步有效防范农牧民盲目贷款消费带来的风险,统筹加强农村牧区信贷服务和指导工作,有效提升农牧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特制定本意见。
(二)指导意见制定依据。
根据《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审旗农牧民信贷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乌政办发〔2022〕7号)文件制定本指导意见。
二、主要内容
《指导意见》包括加强金融机构信贷管理、加强监管和信用体系建设、正确引导农牧民合理合规贷款、工作要求四个部分。
(一)加强金融机构信贷管理。一是围绕需求创新贷款模式。金融机构要紧密结合农村牧区经济发展和农牧民生产生活需要,切实改变以资产抵押为主的贷款模式,积极加强产品和服务创新,针对农牧户不同需求类型,设计不同的信贷产品,把风险控制、扩大生产、提高效益、服务民生等作为信贷支持重点,有效满足广大农牧户科学合理的信贷需求。二是建立健全风险管控措施。金融机构要重视农牧民多头贷款的合理需要和风险防范,实行全流程跟踪监测,充分运用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个人信用报告、信贷员入户调查、外围调查信息等资源,对多头过度授信农牧户应制定相应政策机制,采取正常管理、持续关注、同业提示、正确引导、规避风险、适当压缩、信贷退出等措施有效规避部分农牧民因过度贷款引发的信贷风险。三是认真做好精准授信工作。金融机构要与苏木镇、嘎查村(社区)搭建信息互通网络,推行嘎查村网格化授信管理,建立嘎查村(社区)参考授信工作基本台账,通过入户调查、征信 比对等方式,详细了解农牧户的真实生活、生产状况、经济来源、家庭成员等基本信息,对农牧户信用等级及授信额度进行精准测算,确定合理的生产消费授信额度。要召集村级授信小组成员,内外结合、综合评审,对测算的初次评级授信结果进一步审议,最终评定授信额度。
(二)加强监管和信用体系建设。一是有效发挥监管作用。人民银行乌审旗支行、银保监组和金融服务中心要加大金融监管力度,针对当前一些中小银行为了争揽业务盲目超额授信发放贷款的现象,牵头组织各相关发放贷款金融机构,通过集中调查摸排、金融系统联席会等形式,进行盘点和整治。二是加大信用体系建设。加快信用村镇建设,在我旗现有四个信用镇的基础上,通过信用体系建设,合理引导解决部分农牧民过渡贷款现象,实现农牧民合理适度贷款、高效发展农牧业的目标,集中建设完成“信用乌审”。
(三)正确引导农牧民合理合规贷款。树立正确的消费理念;引导对生产合理投入;加强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训。
(四)工作要求
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加强法治建设力度;加快乡村建设力度。
三、制定要点
在《指导意见》起草过程中,着重把握以下两个工作要点:
(一)贯彻落实上级精神。
起草时认真研读了《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审旗农牧民信贷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乌政办发〔2022〕7号)文件精神,在我旗制定的《指导意见》中尽可能地贯彻落实文件中对农牧民合理、理性贷款指导,杜绝盲目贷款,防范部分农牧民过渡贷款,营造良好金融环境。
(二)注重工作实际。
在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和延续我旗政策的基础上,《指导意见》结合我旗实际,充分征求了人民银行乌审旗支行、市银保监分局乌审旗监管组工作人员的意见建议,分为加强金融机构信贷管理、加强监管和信用体系建设、正确引导农牧民合理合规贷款、工作要求四个部分来制定。
相关文件: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审旗农牧民信贷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