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鄂尔多斯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鄂党办发〔2021〕12号)和《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明确鄂尔多斯市中小学课后服务性收费有关事宜的通知》(鄂发改价费发〔2021〕196号),切实增强教育服务能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结合我旗教育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乌审旗教体局政策解读如下:
问:课后服务时间怎么安排?
答:课后服务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开展课后服务的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寒暑假除外),春季学期原则上小学不晚于18:30,初中不晚于19:00,秋季学期原则上小学不晚于18:00,初中不晚于18:30。初中学校工作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走读生自愿参加,严禁强制或变相要求,走读生自习班结束时间不晚于20:30。寄宿制学校晚自习结束时间要充分保障学生就寝前准备与睡眠时间,原则上小学生就寝时间不晚于21:20,初中生就寝时间不晚于22:00。
寒暑假托管服务时间、服务项目、托管服务的具体安排和措施由承担学生寒暑假托管服务的学校拟定并报备旗教体局,审定通过后于每年6月、12月底前向社会公布,充分尊重家长、学生的知情权和自愿选择权。
问:课后服务内容都有什么?
答:小学一、二年级以团队活动、课外阅读、实践活动、手工操作类为主,不得借课后服务布置书面作业;三至六年级以课外阅读、作业辅导、兴趣小组、团队活动、综合实践为主;七至九年级以作业辅导、答疑解惑、课外阅读、社团活动、综合实践为主。
问:如何报名?
答:家长提出书面申请,经班主任审核相关信息后,以班级为单位上报学校,经学校同意并在学校公示后,确定全校参加课后服务学生名单。学校与家长签订自愿参加服务协议后,学生方可参加课后服务。学生退出课后服务同样要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后退出。
问:如何收费?
答:自愿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每年收取228元,学生承担部分由所在学校对照文件要求,据实收取和分配,财政补贴部分由教体局根据各学校开展课后服务的实际情况统筹分配;公办普通高中学校课后服务性收费保障基本标准为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元。对参与课后服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有关政策予以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