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公开->政策解读

2020年

07月31日

08:46

来源:

【字体:

关于印发“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评估验收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印发工作方案的目的: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领导同志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指导意见》和自治区、市有关要求,全面总结“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成效,客观评价各地工程建设、后续扶持工作情况和搬迁群众脱贫效果。

  印发工作方案的目标:全面检验全旗“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完成情况、政策目标实现情况、群众脱贫发展情况,客观评价工程建设、后续扶持工作情况和搬迁群众脱贫效果,保障评估核查工作进程扎实、结果真实,圆满完成全旗“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全面评估验收工作。

  评估验收范围评估验收范围为全旗承担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任务的2个苏木镇;评估验收对象为3户易地扶贫搬迁户

  评估验收具体方式1.现场验收:由旗易地扶贫搬迁评估验收工作领导小组对易地扶贫搬迁各项工作开展现场验收。2.填报自查验收表:旗易地扶贫搬迁评估验收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现场验收情况,按照《鄂尔多斯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全面评估核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全面、准确、据实填报《“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县级自查验收表》。3.报送自查报告:根据自查情况,旗易地扶贫搬迁评估验收工作领导小组形成自评报告,连同自查表,报旗政府审核同意后,以旗政府正式文件上报。

 

    相关链接:《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评估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