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乌审旗“一窗综办”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制定的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一)方案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极大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多方面的改革成效,呈现出新的改革特点。近几年我旗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关于“放管服”改革的各项部署、各类举措,虽取得了一些成果,但离群众和企业的期望还有较大差距,仍需在重要领域和环节取得更大突破。2019年12月24日市政务服务局印发“一窗受理”实施方案,2020年7月3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一窗受理”工作方案,要求全市审批部门审批事项“一窗受理”率到2020年底达到80%以上,2021年底达到95%以上。在这种情形下,加快推进我旗“一窗综办”改革势在必行。
(二)制定依据。
1.《鄂尔多斯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党办字〔2019〕47号)
2.《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推行政务服务“一窗受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府办发〔2020〕49号 )
3.《鄂尔多斯市政务服务局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一窗受理”和“专业区域无差别办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总体要求、推进模式、重点任务、工作要求四个部分。
(一)总体要求。
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目标,以便民利企为导向,依托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和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整合政务资源,打破部门界限,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精简申请材料,统一服务标准,打造政务服务“一窗综办”新模式。“一窗综办”分为“一窗受理”及“专业区域无差别办理”。“一窗受理”:针对非专业区域的政务服务事项,将受理及出件环节在“一窗受理”窗口进行,行政审批部门负责后台分类审批;“专业区域无差别办理”:针对专业化领域实行“一窗通办”,解决专业领域忙闲不均问题,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二)推进模式。
1.“一窗受理”模式
窗口设置:整合设置市场准入、投资项目、交通运输、科教文旅、综合事务等5个“一窗受理”窗口,集成多个部门开展“一窗受理”。运行方式:“一窗受理”工作人员收齐申报材料并经相关部门初审确认后,录入“智慧政务云平台系统”,并对申请材料进行扫描存档,信息自动推送到相关部门;后合审批人员审批完成后将信息推送到“一窗受理”窗口出件,实现跨部门、跨领域的协同服务。“一窗受理”窗口实行线上线下同步受理,线上主要负责网上登记和实时转办、督办,线下主要负责申报材料审查、转办、业务协调及统一出件。由旗政务服务中心选派工作人员进行“一窗受理”。
(1)市场准入“一窗受理”。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专业合作社、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等的设立、登记、变更、注销及市场准入区其他部门政务服务事项,逐步推行注册公司、刻制公章、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等开办企业一条龙服务模式。涉及部门: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旗财政局、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旗烟草专卖局。
(2)投资项目“一窗受理”。包括政府投资项目,招商引资项目,各类园区投资建设项目等,由旗政务服务局选派的工作人员和投资项目“一站式”服务中心人员共同进行“一窗受理”。涉及部门:旗投资项目“一站式”服务中心,包括旗发改委、旗自然资源局、旗住房和城乡建设、旗应急管理局、旗水利局、旗能源局、旗林草局、旗工信和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乌审旗分局、旗气象局。
(3)交通运输“一窗受理”。包括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公路增设或改造平面交叉道口审批、公路超限运输许可、道路货运经营许可等事项。涉及部门:旗交通运输局、运管分局。
(4)科教文旅“一窗受理”。包括学生资助、教师资格认定、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审批、民族成份变更、社会市面用文蒙汉文并用的审批等事项。涉及部门:旗民族事务委员会、旗文化和旅游局、旗教育体育局、旗融媒体中心。
(5)综合事务“一窗受理”。包括低保申请、临时救助、农药经营许可、优抚安置先进表彰等事项。涉及部门:旗农牧局、旗民政局、旗退役军人事务局、旗司法局。
2.“专业区域无差别办理”模式
窗口设置:在纳税服务、社会保障、公安执法、不动产权登记专业领域实行“无差别办理”,实行行政权力事项“一窗通办”。运行方式:“无差别办理”窗口人员收件,后台人员分类审批,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将审批结果(证照或文件)交窗口统一发件,由各专业区域单位选派工作人员进行“无差别办理”。
(1)纳税服务“无差别办理”窗口。包括税费收缴、开具发票、所得税优惠备案等。涉及部门:旗税务局
(2)社会保障“无差别办理”窗口。将就业服务、工伤鉴定、医保报销、社保核定等事项纳入“无差别办理”窗口。涉及部门: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旗医疗保障局、旗社保和就业综合服务中心。
(3)公安执法“无差别办理”窗口。包括各项户籍和出入境业务、民爆和特行、刻章以及异地办证及公安执法区其他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涉及部门:旗公安局、旗消防大队、交管大队、旗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4)不动产权“无差别办理”窗口。包括二手房交易和房屋初始、转移、变更、抵押等登记。涉及部门:旗不动产登记中心、旗保障性住房和房产交易管理中心。
(三)重点任务。
1.编制公布“一窗综办”办事指南。
各审批部门依照相关标准化规范要求,针对具体办理情形、材料审核要点进行颗粒化、标准化梳理,编制公布《“一窗受理”事项标准化办事指南》《“专业区域无差别办理”事项标准化办事指南》,同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各相关部门在梳理过程中应依法合理减少申请材料,杜绝“奇葩证明”,消除模糊语言、兜底条款,为群众办事提供清晰的指引。
2.做好业务培训指导。
旗政务服务中心、各进驻审批部门加大对“一窗受理”及“专业区域无差别办理”人员的培训,实行常态轮训,打破区域、窗口的“围墙”,让窗口工作人员从“专一手”转变为业务办理“全能手”,提升窗口办事效率和行政效能。
3.完善系统软件支撑。
推动政务服务网、“一窗受理”综合服务模式、各部门审批系统三者间的互联互通,完成叫号系统、查询系统、评价系统的无缝衔接,实现每个事项叫号、受理、审批、评价全程留痕、数据可追溯。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
推行政务服务“一窗综办”模式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便民化的重要举措,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通力合作,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和沟通,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2.注重部门协同。
“一窗综办”改革工作涉及部门多,时间紧,任务重,各进驻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指定专人负责,配合旗政务服务局积极做好改革期间窗口调整、人员管理、业务培训、业务衔接等工作,确保“一窗综办”工作顺利完成。
3.强化检查督导。
旗政务服务局将定期检查改革进展情况,同时将“一窗受理”和“无差别分类办理”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滞后的部门,报请旗政府予以通报;对工作推诿扯皮和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将予以严肃追责。同时,各相关部门要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以点带面,推动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三、创新要点
在《实施方案》起草过程中,起草组着重把握以下几个工作要点:
(一)贯彻落实上级精神。
起草组认真研读《鄂尔多斯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党办字〔2019〕47号)、《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推行政务服务“一窗受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府办发〔2020〕49号 )、《鄂尔多斯市政务服务局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一窗受理”和“专业区域无差别办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在《实施方案》中尽可能地贯彻落实文件中具体的政策举措,确保将改革最新政策精神体现在《实施方案》中,将各项具体举措落到实处。
(二)注重强化创新。
在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和延续我旗政策的基础上,《实施方案》结合我旗实际,对推进我旗“一窗综办”改革进行了政策创新,主要包括因地制宜设置综合窗口、充分发挥“互联网+政务服务”作用、强化组织领导、注重部门协同、强化检查督导等措施。
四、实施日期
《实施方案》经旗人民政府第五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于2020年6月24日印发之日起实施。
(解读人:代拖玲,联系电话:0477-75819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