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医疗保障监管,持续打击医疗保障领域欺诈骗保行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规范医疗保障秩序,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我中心检查小组于2023年2月9日对你药店进行了医保基金专项检查,现将检查结果和处理决定通知如下:
一、检查结果
药店经营时未核验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凭证。
二、处理结果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七项规定,决定请有关负责人到乌审旗医疗保障局谈话并在处理通知下达7日内提交整改情况报告至政务服务中心5楼518室。
乌审旗医疗保障局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