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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08月14日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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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审旗财政局行政处罚“三项清单”公示

 不予处罚事项清单(第一批)

单位(公章):乌审旗财政局

序号

处罚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不予处罚的情形

不予处罚的依据

备注

1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采购文件或者伪造、变造采购文件的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不满14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4.初次违法,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纠正;

5.财政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6.违法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行政处罚:
  (一)不满14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财政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四)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财政违法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的;
  (五)其他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
  前款第(四)项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2

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不满14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4.初次违法,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纠正;

5.财政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6.违法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行政处罚:
  (一)不满14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财政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四)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财政违法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的;
  (五)其他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
  前款第(四)项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3

对供应商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不满14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4.初次违法,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纠正;

5.财政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6.违法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行政处罚:
  (一)不满14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财政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四)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财政违法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的;
  (五)其他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
  前款第(四)项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4

对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不满14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4.初次违法,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纠正;

5.财政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6.违法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行政处罚:
  (一)不满14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财政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四)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财政违法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的;
  (五)其他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
  前款第(四)项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5

对供应商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不满14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4.初次违法,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纠正;

5.财政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6.违法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行政处罚:
  (一)不满14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财政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四)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财政违法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的;
  (五)其他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
  前款第(四)项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6

对供应商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不满14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4.初次违法,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纠正;

5.财政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6.违法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行政处罚:
  (一)不满14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财政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四)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财政违法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的;
  (五)其他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
  前款第(四)项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7

对供应商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不满14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4.初次违法,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纠正;

5.财政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6.违法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行政处罚:
  (一)不满14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财政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四)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财政违法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的;
  (五)其他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
  前款第(四)项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8

对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在所代理的采购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为所代理的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提供投标咨询的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不满14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4.初次违法,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纠正;

5.财政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6.违法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行政处罚:
  (一)不满14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财政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四)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财政违法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的;
  (五)其他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
  前款第(四)项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9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设定最低限价的的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不满14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4.初次违法,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纠正;

5.财政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6.违法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行政处罚:
  (一)不满14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财政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四)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财政违法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的;
  (五)其他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
  前款第(四)项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10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规定进行资格预审或者资格审查的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不满14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4.初次违法,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纠正;

5.财政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6.违法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行政处罚:
  (一)不满14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财政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四)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财政违法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的;
  (五)其他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
  前款第(四)项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11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确定招标文件售价的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不满14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4.初次违法,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纠正;

5.财政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6.违法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行政处罚:
  (一)不满14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财政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四)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财政违法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的;
  (五)其他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
  前款第(四)项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12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规定对开标、评标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的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不满14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4.初次违法,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纠正;

5.财政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6.违法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行政处罚:
  (一)不满14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财政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四)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财政违法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的;
  (五)其他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
  前款第(四)项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13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擅自终止招标活动的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不满14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4.初次违法,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纠正;

5.财政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6.违法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行政处罚:
  (一)不满14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财政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四)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财政违法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的;
  (五)其他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
  前款第(四)项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14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规定进行开标和组织评标的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不满14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4.初次违法,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纠正;

5.财政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6.违法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行政处罚:
  (一)不满14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财政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四)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财政违法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的;
  (五)其他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
  前款第(四)项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15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不满14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4.初次违法,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纠正;

5.财政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6.违法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行政处罚:
  (一)不满14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财政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四)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财政违法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的;
  (五)其他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
  前款第(四)项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16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进行重新评审或者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的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不满14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4.初次违法,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纠正;

5.财政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6.违法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行政处罚:
  (一)不满14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财政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四)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财政违法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的;
  (五)其他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
  前款第(四)项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17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前泄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情况的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不满14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4.初次违法,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纠正;

5.财政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6.违法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行政处罚:
  (一)不满14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财政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四)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财政违法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的;
  (五)其他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
  前款第(四)项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18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妥善保存采购文件的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不满14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4.初次违法,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纠正;

5.财政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6.违法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行政处罚:
  (一)不满14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财政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四)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财政违法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的;
  (五)其他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
  前款第(四)项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19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政府采购信息的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不满14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4.初次违法,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纠正;

5.财政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6.违法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行政处罚:
  (一)不满14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财政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四)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财政违法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的;
  (五)其他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
  前款第(四)项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20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规定组成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的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不满14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4.初次违法,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纠正;

5.财政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6.违法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行政处罚:
  (一)不满14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财政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四)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财政违法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的;
  (五)其他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
  前款第(四)项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21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询价采购过程中与供应商进行协商谈判的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不满14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4.初次违法,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纠正;

5.财政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6.违法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行政处罚:
  (一)不满14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财政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四)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财政违法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的;
  (五)其他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
  前款第(四)项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22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确定成交候选人的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不满14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4.初次违法,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纠正;

5.财政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6.违法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行政处罚:
  (一)不满14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财政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四)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财政违法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的;
  (五)其他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
  前款第(四)项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23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不满14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4.初次违法,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纠正;

5.财政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6.违法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行政处罚:
  (一)不满14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财政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四)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财政违法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的;
  (五)其他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
  前款第(四)项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24

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非法干预采购评审活动的行政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不满14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4.初次违法,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纠正;

5.财政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6.违法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行政处罚:
  (一)不满14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财政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四)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财政违法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的;
  (五)其他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
  前款第(四)项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25

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的行政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不满14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4.初次违法,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纠正;

5.财政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6.违法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行政处罚:
  (一)不满14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财政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四)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财政违法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的;
  (五)其他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
  前款第(四)项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26

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导致无法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或者国家财产遭受损失的行政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不满14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4.初次违法,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纠正;

5.财政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6.违法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行政处罚:
  (一)不满14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财政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四)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财政违法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的;
  (五)其他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
  前款第(四)项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27

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政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不满14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4.初次违法,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纠正;

5.财政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6.违法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行政处罚:
  (一)不满14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财政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四)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财政违法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的;
  (五)其他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
  前款第(四)项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28

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行政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不满14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4.初次违法,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纠正;

5.财政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6.违法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行政处罚:
  (一)不满14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财政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四)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财政违法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的;
  (五)其他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
  前款第(四)项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29

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未依法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政府采购项目信息的行政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不满14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4.初次违法,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纠正;

5.财政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6.违法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行政处罚:
  (一)不满14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财政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四)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财政违法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的;
  (五)其他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
  前款第(四)项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30

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而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行政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不满14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4.初次违法,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纠正;

5.财政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6.违法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行政处罚:
  (一)不满14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财政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四)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财政违法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的;
  (五)其他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
  前款第(四)项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31

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未依法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抽取评审专家的行政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不满14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4.初次违法,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纠正;

5.财政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6.违法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行政处罚:
  (一)不满14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财政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四)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财政违法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的;
  (五)其他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
  前款第(四)项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32

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询问、质疑逾期未作处理的行政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不满14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4.初次违法,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纠正;

5.财政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6.违法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行政处罚:
  (一)不满14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财政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四)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财政违法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的;
  (五)其他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
  前款第(四)项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33

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行政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不满14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4.初次违法,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纠正;

5.财政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6.违法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行政处罚:
  (一)不满14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财政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四)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财政违法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的;
  (五)其他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
  前款第(四)项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34

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规定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的行政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不满14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4.初次违法,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纠正;

5.财政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6.违法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行政处罚:
  (一)不满14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财政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四)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财政违法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的;
  (五)其他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
  前款第(四)项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35

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未依照政府采购法和本条例规定的方式实施采购的行政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不满14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4.初次违法,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纠正;

5.财政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6.违法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行政处罚:
  (一)不满14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财政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四)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财政违法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的;
  (五)其他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
  前款第(四)项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36

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行政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不满14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4.初次违法,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纠正;

5.财政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6.违法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行政处罚:
  (一)不满14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财政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四)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财政违法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的;
  (五)其他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
  前款第(四)项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37

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采购过程中有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不满14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4.初次违法,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纠正;

5.财政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6.违法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行政处罚:
  (一)不满14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财政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四)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财政违法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的;
  (五)其他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
  前款第(四)项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38

 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擅自提高采购标准的行政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不满14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4.初次违法,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纠正;

5.财政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6.违法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行政处罚:
  (一)不满14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财政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四)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财政违法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的;
  (五)其他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
  前款第(四)项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39

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供应商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的行政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不满14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4.初次违法,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纠正;

5.财政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6.违法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行政处罚:
  (一)不满14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财政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四)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财政违法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的;
  (五)其他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
  前款第(四)项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40

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投标人进行协商谈判的行政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不满14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4.初次违法,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纠正;

5.财政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6.违法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行政处罚:
  (一)不满14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财政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四)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财政违法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的;
  (五)其他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
  前款第(四)项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41

对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未依法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政府采购项目信息的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不满14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4.初次违法,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纠正;

5.财政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6.违法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行政处罚:
  (一)不满14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财政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四)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财政违法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的;
  (五)其他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
  前款第(四)项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42

对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其他违反《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规定行为的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不满14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4.初次违法,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纠正;

5.财政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6.违法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行政处罚:
  (一)不满14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财政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四)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财政违法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的;
  (五)其他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
  前款第(四)项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43

对代理记账机构未按规定履行有关义务的行政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不满14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4.初次违法,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纠正;

5.财政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6.违法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行政处罚:
  (一)不满14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财政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四)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财政违法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的;
  (五)其他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
  前款第(四)项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44

对代理记账从业人员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会计核算混乱,损害利益的行政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不满14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4.初次违法,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纠正;

5.财政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6.违法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行政处罚:
  (一)不满14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财政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四)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财政违法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的;
  (五)其他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
  前款第(四)项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45

对未经批准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行政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不满14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4.初次违法,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纠正;

5.财政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6.违法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行政处罚:
  (一)不满14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财政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四)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财政违法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的;
  (五)其他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
  前款第(四)项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46

对代理记账机构在经营期间达不到规定的资格条件的行政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不满14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4.初次违法,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纠正;

5.财政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6.违法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行政处罚:
  (一)不满14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财政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四)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财政违法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的;
  (五)其他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
  前款第(四)项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47

对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情况的行政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不满14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4.初次违法,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纠正;

5.财政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6.违法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行政处罚:
  (一)不满14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财政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四)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财政违法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的;
  (五)其他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
  前款第(四)项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48

对代理记账机构以不正当手段取得代理记账资格的行政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不满14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4.初次违法,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纠正;

5.财政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6.违法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行政处罚:
  (一)不满14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财政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四)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财政违法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的;
  (五)其他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
  前款第(四)项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49

对代理记账机构及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发生变更、设立或撤销分支机构、跨原审批机关管辖地迁移办公地点的未及时公示的行政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不满14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4.初次违法,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纠正;

5.财政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6.违法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行政处罚:
  (一)不满14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财政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四)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财政违法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的;
  (五)其他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
  前款第(四)项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50

对代理记账机构违反规定出具虚假申请材料或者备案材料的行政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不满14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4.初次违法,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纠正;

5.财政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6.违法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行政处罚:
  (一)不满14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财政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四)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财政违法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的;
  (五)其他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
  前款第(四)项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51

对代理记账机构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未及时向社会公示的行政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不满14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4.初次违法,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纠正;

5.财政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6.违法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行政处罚:
  (一)不满14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财政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四)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财政违法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的;
  (五)其他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
  前款第(四)项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52

对代理记账机构设立分支机构未办理备案登记的行政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不满14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4.初次违法,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纠正;

5.财政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6.违法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行政处罚:
  (一)不满14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财政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四)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财政违法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的;
  (五)其他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
  前款第(四)项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53

对代理记账机构未按规定报送材料的行政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不满14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4.初次违法,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纠正;

5.财政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6.违法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行政处罚:
  (一)不满14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财政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四)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财政违法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的;
  (五)其他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
  前款第(四)项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54

对代理记账委托人隐瞒真实情况或者会同代理记账机构共同提供虚假会计资料行为的行政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不满14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4.初次违法,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纠正;

5.财政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6.违法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行政处罚:
  (一)不满14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财政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四)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财政违法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的;
  (五)其他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
  前款第(四)项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55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不满14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4.初次违法,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纠正;

5.财政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6.违法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行政处罚:
  (一)不满14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财政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四)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财政违法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的;
  (五)其他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
  前款第(四)项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56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不满14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4.初次违法,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纠正;

5.财政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6.违法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行政处罚:
  (一)不满14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财政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四)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财政违法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的;
  (五)其他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
  前款第(四)项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57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的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不满14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4.初次违法,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纠正;

5.财政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6.违法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行政处罚:
  (一)不满14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财政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四)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财政违法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的;
  (五)其他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
  前款第(四)项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58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前泄露标底的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不满14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4.初次违法,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纠正;

5.财政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6.违法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行政处罚:
  (一)不满14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财政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四)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财政违法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的;
  (五)其他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
  前款第(四)项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从轻处罚事项清单(第一批)

单位(公章):

序号

处罚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从轻处罚的情形

从轻处罚的依据

备注

1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采购文件或者伪造、变造采购文件的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2.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不大,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4.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财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四)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前款所称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财政违法行为适用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最轻行政处罚种类和最低幅度以下,对财政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2

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2.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不大,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4.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财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四)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前款所称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财政违法行为适用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最轻行政处罚种类和最低幅度以下,对财政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3

对供应商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2.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不大,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4.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财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四)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前款所称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财政违法行为适用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最轻行政处罚种类和最低幅度以下,对财政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4

对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2.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不大,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4.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财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四)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前款所称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财政违法行为适用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最轻行政处罚种类和最低幅度以下,对财政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5

对供应商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2.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不大,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4.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财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四)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前款所称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财政违法行为适用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最轻行政处罚种类和最低幅度以下,对财政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6

对供应商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2.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不大,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4.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财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四)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前款所称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财政违法行为适用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最轻行政处罚种类和最低幅度以下,对财政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7

对供应商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2.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不大,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4.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财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四)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前款所称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财政违法行为适用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最轻行政处罚种类和最低幅度以下,对财政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8

对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在所代理的采购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为所代理的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提供投标咨询的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2.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不大,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4.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财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四)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前款所称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财政违法行为适用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最轻行政处罚种类和最低幅度以下,对财政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9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设定最低限价的的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2.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不大,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4.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财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四)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前款所称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财政违法行为适用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最轻行政处罚种类和最低幅度以下,对财政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10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规定进行资格预审或者资格审查的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2.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不大,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4.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财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四)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前款所称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财政违法行为适用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最轻行政处罚种类和最低幅度以下,对财政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11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确定招标文件售价的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2.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不大,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4.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财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四)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前款所称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财政违法行为适用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最轻行政处罚种类和最低幅度以下,对财政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12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规定对开标、评标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的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2.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不大,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4.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财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四)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前款所称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财政违法行为适用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最轻行政处罚种类和最低幅度以下,对财政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13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擅自终止招标活动的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2.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不大,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4.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财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四)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前款所称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财政违法行为适用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最轻行政处罚种类和最低幅度以下,对财政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14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规定进行开标和组织评标的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2.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不大,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4.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财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四)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前款所称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财政违法行为适用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最轻行政处罚种类和最低幅度以下,对财政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15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2.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不大,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4.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财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四)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前款所称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财政违法行为适用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最轻行政处罚种类和最低幅度以下,对财政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16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进行重新评审或者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的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2.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不大,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4.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财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四)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前款所称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财政违法行为适用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最轻行政处罚种类和最低幅度以下,对财政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17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前泄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情况的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2.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不大,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4.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财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四)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前款所称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财政违法行为适用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最轻行政处罚种类和最低幅度以下,对财政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18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妥善保存采购文件的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2.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不大,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4.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财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四)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前款所称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财政违法行为适用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最轻行政处罚种类和最低幅度以下,对财政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19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政府采购信息的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2.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不大,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4.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财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四)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前款所称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财政违法行为适用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最轻行政处罚种类和最低幅度以下,对财政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20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规定组成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的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2.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不大,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4.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财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四)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前款所称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财政违法行为适用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最轻行政处罚种类和最低幅度以下,对财政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21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询价采购过程中与供应商进行协商谈判的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2.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不大,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4.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财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四)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前款所称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财政违法行为适用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最轻行政处罚种类和最低幅度以下,对财政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22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确定成交候选人的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2.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不大,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4.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财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四)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前款所称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财政违法行为适用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最轻行政处罚种类和最低幅度以下,对财政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23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2.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不大,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4.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财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四)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前款所称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财政违法行为适用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最轻行政处罚种类和最低幅度以下,对财政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24

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非法干预采购评审活动的行政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2.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不大,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4.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财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四)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前款所称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财政违法行为适用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最轻行政处罚种类和最低幅度以下,对财政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25

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的行政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2.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不大,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4.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财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四)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前款所称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财政违法行为适用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最轻行政处罚种类和最低幅度以下,对财政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26

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导致无法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或者国家财产遭受损失的行政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2.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不大,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4.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财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四)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前款所称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财政违法行为适用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最轻行政处罚种类和最低幅度以下,对财政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27

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政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2.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不大,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4.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财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四)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前款所称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财政违法行为适用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最轻行政处罚种类和最低幅度以下,对财政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28

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行政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2.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不大,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4.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财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四)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前款所称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财政违法行为适用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最轻行政处罚种类和最低幅度以下,对财政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29

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未依法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政府采购项目信息的行政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2.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不大,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4.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财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四)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前款所称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财政违法行为适用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最轻行政处罚种类和最低幅度以下,对财政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30

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而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行政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2.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不大,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4.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财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四)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前款所称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财政违法行为适用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最轻行政处罚种类和最低幅度以下,对财政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31

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未依法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抽取评审专家的行政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2.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不大,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4.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财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四)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前款所称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财政违法行为适用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最轻行政处罚种类和最低幅度以下,对财政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32

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询问、质疑逾期未作处理的行政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2.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不大,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4.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财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四)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前款所称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财政违法行为适用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最轻行政处罚种类和最低幅度以下,对财政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33

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行政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2.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不大,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4.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财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四)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前款所称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财政违法行为适用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最轻行政处罚种类和最低幅度以下,对财政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34

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规定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的行政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2.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不大,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4.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财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四)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前款所称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财政违法行为适用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最轻行政处罚种类和最低幅度以下,对财政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35

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未依照政府采购法和本条例规定的方式实施采购的行政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2.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不大,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4.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财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四)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前款所称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财政违法行为适用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最轻行政处罚种类和最低幅度以下,对财政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36

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行政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2.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不大,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4.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财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四)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前款所称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财政违法行为适用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最轻行政处罚种类和最低幅度以下,对财政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37

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采购过程中有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2.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不大,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4.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财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四)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前款所称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财政违法行为适用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最轻行政处罚种类和最低幅度以下,对财政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38

 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擅自提高采购标准的行政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2.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不大,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4.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财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四)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前款所称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财政违法行为适用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最轻行政处罚种类和最低幅度以下,对财政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39

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供应商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的行政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2.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不大,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4.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财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四)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前款所称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财政违法行为适用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最轻行政处罚种类和最低幅度以下,对财政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40

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投标人进行协商谈判的行政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2.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不大,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4.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财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四)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前款所称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财政违法行为适用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最轻行政处罚种类和最低幅度以下,对财政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41

对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未依法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政府采购项目信息的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2.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不大,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4.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财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四)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前款所称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财政违法行为适用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最轻行政处罚种类和最低幅度以下,对财政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42

对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其他违反《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规定行为的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2.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不大,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4.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财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四)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前款所称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财政违法行为适用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最轻行政处罚种类和最低幅度以下,对财政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43

对代理记账机构未按规定履行有关义务的行政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2.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不大,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4.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财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四)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前款所称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财政违法行为适用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最轻行政处罚种类和最低幅度以下,对财政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44

对代理记账从业人员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会计核算混乱,损害利益的行政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2.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不大,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4.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财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四)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前款所称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财政违法行为适用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最轻行政处罚种类和最低幅度以下,对财政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45

对未经批准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行政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2.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不大,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4.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财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四)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前款所称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财政违法行为适用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最轻行政处罚种类和最低幅度以下,对财政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46

对代理记账机构在经营期间达不到规定的资格条件的行政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2.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不大,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4.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财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四)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前款所称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财政违法行为适用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最轻行政处罚种类和最低幅度以下,对财政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47

对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情况的行政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2.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不大,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4.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财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四)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前款所称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财政违法行为适用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最轻行政处罚种类和最低幅度以下,对财政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48

对代理记账机构以不正当手段取得代理记账资格的行政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2.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不大,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4.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财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四)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前款所称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财政违法行为适用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最轻行政处罚种类和最低幅度以下,对财政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49

对代理记账机构及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发生变更、设立或撤销分支机构、跨原审批机关管辖地迁移办公地点的未及时公示的行政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2.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不大,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4.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财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四)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前款所称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财政违法行为适用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最轻行政处罚种类和最低幅度以下,对财政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50

对代理记账机构违反规定出具虚假申请材料或者备案材料的行政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2.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不大,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4.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财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四)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前款所称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财政违法行为适用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最轻行政处罚种类和最低幅度以下,对财政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51

对代理记账机构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未及时向社会公示的行政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2.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不大,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4.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财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四)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前款所称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财政违法行为适用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最轻行政处罚种类和最低幅度以下,对财政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52

对代理记账机构设立分支机构未办理备案登记的行政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2.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不大,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4.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财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四)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前款所称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财政违法行为适用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最轻行政处罚种类和最低幅度以下,对财政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53

对代理记账机构未按规定报送材料的行政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2.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不大,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4.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财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四)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前款所称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财政违法行为适用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最轻行政处罚种类和最低幅度以下,对财政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54

对代理记账委托人隐瞒真实情况或者会同代理记账机构共同提供虚假会计资料行为的行政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2.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不大,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4.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财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四)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前款所称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财政违法行为适用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最轻行政处罚种类和最低幅度以下,对财政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55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2.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不大,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4.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财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四)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前款所称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财政违法行为适用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最轻行政处罚种类和最低幅度以下,对财政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56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2.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不大,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4.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财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四)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前款所称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财政违法行为适用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最轻行政处罚种类和最低幅度以下,对财政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57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的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2.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不大,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4.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财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四)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前款所称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财政违法行为适用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最轻行政处罚种类和最低幅度以下,对财政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58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前泄露标底的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2.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不大,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4.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财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四)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前款所称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财政违法行为适用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最轻行政处罚种类和最低幅度以下,对财政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减轻处罚事项清单(第一批)

单位(公章):

序号

处罚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减轻处罚的情形

减轻处罚的依据

备注

1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采购文件或者伪造、变造采购文件的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2.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不大,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4.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财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四)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前款所称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财政违法行为适用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最轻行政处罚种类和最低幅度以下,对财政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2

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2.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不大,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4.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财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四)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前款所称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财政违法行为适用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最轻行政处罚种类和最低幅度以下,对财政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3

对供应商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2.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不大,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4.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财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四)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前款所称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财政违法行为适用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最轻行政处罚种类和最低幅度以下,对财政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4

对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2.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不大,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4.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财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四)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前款所称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财政违法行为适用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最轻行政处罚种类和最低幅度以下,对财政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5

对供应商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2.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不大,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4.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财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四)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前款所称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财政违法行为适用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最轻行政处罚种类和最低幅度以下,对财政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6

对供应商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2.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不大,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4.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财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四)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前款所称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财政违法行为适用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最轻行政处罚种类和最低幅度以下,对财政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7

对供应商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2.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不大,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4.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财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四)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前款所称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财政违法行为适用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最轻行政处罚种类和最低幅度以下,对财政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8

对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在所代理的采购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为所代理的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提供投标咨询的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2.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不大,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4.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财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四)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前款所称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财政违法行为适用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最轻行政处罚种类和最低幅度以下,对财政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9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设定最低限价的的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2.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不大,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4.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财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四)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前款所称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财政违法行为适用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最轻行政处罚种类和最低幅度以下,对财政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10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规定进行资格预审或者资格审查的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2.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不大,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4.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财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四)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前款所称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财政违法行为适用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最轻行政处罚种类和最低幅度以下,对财政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11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确定招标文件售价的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2.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不大,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4.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财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四)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前款所称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财政违法行为适用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最轻行政处罚种类和最低幅度以下,对财政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12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规定对开标、评标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的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2.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不大,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4.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财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四)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前款所称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财政违法行为适用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最轻行政处罚种类和最低幅度以下,对财政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13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擅自终止招标活动的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2.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不大,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4.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财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四)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前款所称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财政违法行为适用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最轻行政处罚种类和最低幅度以下,对财政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14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规定进行开标和组织评标的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2.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不大,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4.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财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四)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前款所称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财政违法行为适用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最轻行政处罚种类和最低幅度以下,对财政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15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2.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不大,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4.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财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四)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前款所称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财政违法行为适用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最轻行政处罚种类和最低幅度以下,对财政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16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进行重新评审或者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的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2.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不大,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4.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财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四)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前款所称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财政违法行为适用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最轻行政处罚种类和最低幅度以下,对财政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17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前泄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情况的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2.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不大,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4.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财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四)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前款所称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财政违法行为适用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最轻行政处罚种类和最低幅度以下,对财政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18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妥善保存采购文件的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2.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不大,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4.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财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四)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前款所称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财政违法行为适用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最轻行政处罚种类和最低幅度以下,对财政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19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政府采购信息的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2.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不大,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4.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财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四)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前款所称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财政违法行为适用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最轻行政处罚种类和最低幅度以下,对财政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20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规定组成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的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2.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不大,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4.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财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四)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前款所称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财政违法行为适用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最轻行政处罚种类和最低幅度以下,对财政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21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询价采购过程中与供应商进行协商谈判的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2.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不大,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4.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财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四)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前款所称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财政违法行为适用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最轻行政处罚种类和最低幅度以下,对财政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22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确定成交候选人的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2.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不大,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4.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财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四)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前款所称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财政违法行为适用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最轻行政处罚种类和最低幅度以下,对财政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23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2.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不大,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4.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财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四)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前款所称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财政违法行为适用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最轻行政处罚种类和最低幅度以下,对财政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24

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非法干预采购评审活动的行政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2.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不大,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4.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财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四)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前款所称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财政违法行为适用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最轻行政处罚种类和最低幅度以下,对财政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25

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的行政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2.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不大,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4.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财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四)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前款所称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财政违法行为适用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最轻行政处罚种类和最低幅度以下,对财政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26

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导致无法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或者国家财产遭受损失的行政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2.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不大,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4.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财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四)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前款所称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财政违法行为适用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最轻行政处罚种类和最低幅度以下,对财政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27

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政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2.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不大,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4.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财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四)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前款所称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财政违法行为适用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最轻行政处罚种类和最低幅度以下,对财政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28

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行政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2.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不大,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4.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财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四)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前款所称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财政违法行为适用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最轻行政处罚种类和最低幅度以下,对财政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29

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未依法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政府采购项目信息的行政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2.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不大,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4.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财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四)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前款所称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财政违法行为适用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最轻行政处罚种类和最低幅度以下,对财政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30

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而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行政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2.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不大,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4.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财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四)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前款所称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财政违法行为适用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最轻行政处罚种类和最低幅度以下,对财政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31

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未依法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抽取评审专家的行政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2.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不大,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4.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财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四)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前款所称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财政违法行为适用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最轻行政处罚种类和最低幅度以下,对财政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32

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询问、质疑逾期未作处理的行政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2.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不大,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4.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财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四)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前款所称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财政违法行为适用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最轻行政处罚种类和最低幅度以下,对财政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33

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行政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2.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不大,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4.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财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四)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前款所称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财政违法行为适用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最轻行政处罚种类和最低幅度以下,对财政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34

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规定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的行政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2.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不大,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4.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财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四)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前款所称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财政违法行为适用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最轻行政处罚种类和最低幅度以下,对财政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35

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未依照政府采购法和本条例规定的方式实施采购的行政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2.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不大,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4.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财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四)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前款所称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财政违法行为适用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最轻行政处罚种类和最低幅度以下,对财政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36

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行政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2.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不大,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4.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财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四)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前款所称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财政违法行为适用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最轻行政处罚种类和最低幅度以下,对财政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37

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采购过程中有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2.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不大,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4.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财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四)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前款所称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财政违法行为适用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最轻行政处罚种类和最低幅度以下,对财政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38

 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擅自提高采购标准的行政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2.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不大,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4.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财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四)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前款所称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财政违法行为适用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最轻行政处罚种类和最低幅度以下,对财政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39

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供应商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的行政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2.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不大,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4.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财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四)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前款所称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财政违法行为适用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最轻行政处罚种类和最低幅度以下,对财政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40

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投标人进行协商谈判的行政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2.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不大,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4.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财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四)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前款所称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财政违法行为适用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最轻行政处罚种类和最低幅度以下,对财政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41

对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未依法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政府采购项目信息的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2.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不大,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4.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财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四)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前款所称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财政违法行为适用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最轻行政处罚种类和最低幅度以下,对财政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42

对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其他违反《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规定行为的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2.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不大,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4.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财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四)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前款所称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财政违法行为适用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最轻行政处罚种类和最低幅度以下,对财政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43

对代理记账机构未按规定履行有关义务的行政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2.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不大,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4.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财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四)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前款所称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财政违法行为适用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最轻行政处罚种类和最低幅度以下,对财政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44

对代理记账从业人员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会计核算混乱,损害利益的行政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2.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不大,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4.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财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四)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前款所称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财政违法行为适用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最轻行政处罚种类和最低幅度以下,对财政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45

对未经批准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行政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2.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不大,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4.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财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四)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前款所称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财政违法行为适用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最轻行政处罚种类和最低幅度以下,对财政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46

对代理记账机构在经营期间达不到规定的资格条件的行政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2.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不大,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4.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财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四)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前款所称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财政违法行为适用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最轻行政处罚种类和最低幅度以下,对财政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47

对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情况的行政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2.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不大,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4.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财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四)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前款所称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财政违法行为适用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最轻行政处罚种类和最低幅度以下,对财政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48

对代理记账机构以不正当手段取得代理记账资格的行政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2.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不大,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4.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财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四)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前款所称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财政违法行为适用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最轻行政处罚种类和最低幅度以下,对财政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49

对代理记账机构及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发生变更、设立或撤销分支机构、跨原审批机关管辖地迁移办公地点的未及时公示的行政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2.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不大,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4.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财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四)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前款所称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财政违法行为适用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最轻行政处罚种类和最低幅度以下,对财政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50

对代理记账机构违反规定出具虚假申请材料或者备案材料的行政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2.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不大,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4.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财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四)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前款所称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财政违法行为适用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最轻行政处罚种类和最低幅度以下,对财政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51

对代理记账机构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未及时向社会公示的行政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2.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不大,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4.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财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四)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前款所称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财政违法行为适用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最轻行政处罚种类和最低幅度以下,对财政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52

对代理记账机构设立分支机构未办理备案登记的行政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2.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不大,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4.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财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四)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前款所称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财政违法行为适用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最轻行政处罚种类和最低幅度以下,对财政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53

对代理记账机构未按规定报送材料的行政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2.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不大,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4.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财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四)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前款所称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财政违法行为适用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最轻行政处罚种类和最低幅度以下,对财政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54

对代理记账委托人隐瞒真实情况或者会同代理记账机构共同提供虚假会计资料行为的行政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2.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不大,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4.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财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四)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前款所称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财政违法行为适用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最轻行政处罚种类和最低幅度以下,对财政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55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2.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不大,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4.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财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四)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前款所称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财政违法行为适用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最轻行政处罚种类和最低幅度以下,对财政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56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2.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不大,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4.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财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四)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前款所称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财政违法行为适用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最轻行政处罚种类和最低幅度以下,对财政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57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的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2.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不大,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4.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财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四)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前款所称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财政违法行为适用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最轻行政处罚种类和最低幅度以下,对财政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58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前泄露标底的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2.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不大,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4.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财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四)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前款所称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财政违法行为适用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最轻行政处罚种类和最低幅度以下,对财政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乌审旗财政局行政处罚“三项清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