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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09月01日

16:02

来源:

乌审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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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审旗统计局不予处罚事项清单

不予处罚事项清单
乌审旗统计局
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处罚依据和标准 违法情节 对应处罚标准 备注
对拒绝提供统计资料处罚 乌审旗统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 第一项  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予以通报;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一)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的。
第四十一条 第二款  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一条 第三款  个体工商户有本条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一个自然年内拒绝提供统计资料1次的 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体工商户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  
在一个自然年内拒绝提供统计资料2次以上的 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体工商户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 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处罚 乌审旗统计局 经催报后超过催报规定期限提供统计资料 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体工商户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  
经催报后超过催报规定期限仍未提供统计资料 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体工商户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 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处罚 乌审旗统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2009年修订本)
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 第二项  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予以通报;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二)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
第四十一条 第二款  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一条 第三款  个体工商户有本条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差错数额占应报数额30%以下的 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体工商户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  
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差错数额占应报数额30%以上60%以下的 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体工商户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差错数额占应报数额60%以上90%以下的 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差错数额占应报数额60%以上的,对个体工商户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差错数额占应报数额90%以上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处罚 乌审旗统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 第三项  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予以通报;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三)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的。
第四十一条 第二款  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一条 第三款  个体工商户有本条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的 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体工商户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  
拒绝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的 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体工商户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 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处罚 乌审旗统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 第四项  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予以通报;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四)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的。
第四十一条 第二款  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一条 第三款  个体工商户有本条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的 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体工商户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  
拒绝统计调查、统计检查的。 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体工商户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 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准处罚 乌审旗统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 第五项  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予以通报;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五)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的。
第四十一条 第二款  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一条 第三款  个体工商户有本条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转移、隐匿、篡改、毁弃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未对查清事实造成直接影响的 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体工商户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  
转移、隐匿、篡改、毁弃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对查清事实造成直接影响的
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体工商户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 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迟报统计资料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第四十二条  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迟报统计资料,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个体工商户迟报统计资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连续2年内初次发生的
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体工商户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连续2年内再次发生的
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体工商户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处罚 乌审旗统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第四十二条 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迟报统计资料,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个体工商户迟报统计资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已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但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 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未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 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2年内曾被责令改正,但仍未改正的 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