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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09月01日

16:00

来源:

乌审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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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审旗统计局不予处罚清单

不予处罚清单

   
乌审旗统计局    
处罚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不予处罚的情形 不予处罚的依据 备注  
统计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统计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 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内蒙古自治区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第十八条 统计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