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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11日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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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审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编号:[2024]008

我局从国家食品安全抽样监测系统中领取了的食品国抽报告,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1、样品名称:汤碗;抽样基数:1个;检验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检验机构:乌审旗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报告编号:SP20240259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乌审旗唏嘛香老汤脊骨店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具、饮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给予当事人从轻处罚。

三、整改与复查要求

乌审旗唏嘛香老汤脊骨店经营者本人对本的食品安全负责,落实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分析研判、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乌审旗唏嘛香老汤脊骨店已经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请相关业务监管机构及属地监管部门进一步复查验收,保证整改到位。

 

乌审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