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搭建引才聚才平台,加快博士及博士后在鄂尔多斯创新创业,不断提升企事业单位技术创新能力。根据《鄂尔多斯市委市人民政府印发〈鄂尔多斯市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工作助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鄂党发〔2021〕22号)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鄂尔多斯市博士创新实践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申报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设立条件
在我市进行注册登记且未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流动站)的各类企业、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及其他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可申报评选鄂尔多斯市博士创新实践基地。需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
2.拥有较高水平的研究开发团队,专职研发人员数量在5人以上,至少1名可担任博士、博士后合作导师的人员,能提出理论创新、技术领先、具有较好市场前景的博士、博士后研究项目;
3.重视博士、博士后工作, 能为博士、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及其他后勤保障。
二、申请及评选程序
鄂尔多斯市博士创新实践基地申请评选工作,按照单位申请,所在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及园区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评审考察、公示发文的程序进行。
(一)申报。申请设立基地的单位向所在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及园区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鄂尔多斯市博士创新实践基地申请表》(附件1)。
(二)审核。各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及园区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形成书面推荐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三)评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进行集中评审,确定拟入选单位名单,并对拟入选单位进行实地考察。
(四)公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评选单位名单进行公示。
(五)发文。印发鄂尔多斯市博士创新实践基地评选结果文件。
三、资助标准
经评审认定为市级博士创新实践基地的,一次性给予建设单位25万元资助。博士创新实践基地经批准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按照50万元的资助标准补齐差额部分。
四、有关要求
(一)各旗直及园区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建设工作,按照“属地管理、逐级推荐”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申报工作。围绕服务我旗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构筑“四个世界级”产业体系,从加快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巩固发展博士博士后制度优势的高度,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切实做好推荐工作和跟踪服务,推动博士博士后培养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各申报单位要按照内容详实、重点突出、数据真实、有据可查的要求。申请材料包括加盖单位公章的《鄂尔多斯市博士创新实践基地申请表》(附件1)一式2份和《2024年鄂尔多斯市博士创新实践基地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2)一式2份。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证明申报条件和《鄂尔多斯市博士创新实践基地申请表》中涉及到的企业资质、经营业绩、评价评级、承担项目及获奖情况等复印件。佐证材料与申请表一并使用A4纸双面印制并装订成册。
(三)请各旗直及园区主管部门于2024年5月6日8:30前,将申请材料纸质版报送至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电子版发至邮箱wsqrcfwzx@126.com。联系电话:0477-7582201。
附件:1.鄂尔多斯市博士创新实践基地申请表
2.2024年鄂尔多斯市博士创新实践基地申报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