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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02月17日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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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审教育体育局六个健全全面推进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

   2024年,在旗委、旗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乌审旗教育体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精神,结合教体系统实际,坚持以普法教育为先导,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依法治教为重点,以行政执法为手段,深入推进教育依法行政,努力提升依法治教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为全旗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加强党的领导,健全理论武装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形成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主要抓,业务科室具体抓的工作局面。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教育行业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责任主体,并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方面重大问题,切实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加强理论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重要讲话精神,并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教育、体育法律法规,更好地适应依法治教、依法治体需要。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八·五”普法活动,通过参与线上答题、在线学法等方式,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提高全体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 

  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 

  一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按照“减政便民”要求,将新生入学纳入“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推动小学、初中新生入学报名涉及的户籍、房产及实际居住情况等相关电子证照、电子证明材料共享共用,完成全流程新生入学“一件事”电子化信息核验,减少纸质材料和家长跑动次数,提高新生入学信息化服务管理水平。二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按照中央“双减”政策要求,加强校外培训的监管力度,一方面,加强管理,推进教育机构合法合规经营,另一方面,净化市场环境,依法打击无证无照、证照不齐的校外培训场所及隐形变异开展学科类培训行为,清理不规范校外培训机构,依法审查教育机构的办学资格,依法按照市场准入规则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办学,为民营企业营造平等、透明、可预期的法治营商环境。 

  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乌审旗教育体育局按程序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2024年未出台规范性文件。 

  健全完善行政决策制度体系 

  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首先进行立项合法性审查,在决策前进行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针对涉法及专业性问题,聘请法律顾问做好咨询把关工作。在决策中对涉及特定群体的决策事项,通常采用实地调研、电话约访、函告等方式征询意见。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全部按照要求进行集体讨论决定,并坚定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决策后,对重大决策事项,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及时公开决策事项内容。 

  健全改进行政执法工作 

  一是严格民办教育机构准入,落实民办教育机构登记及年检制度。在往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民办教育机构年检指标,对民办教育机构办学方向、教学管理、队伍建设等进行考核评分,对存在的问题要求机构限期整改,并将年检结果进行公示,规范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二是落实“双减”政策,各部门加强统筹协调,组建执法队伍,积极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切实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三是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按照“谁执法、谁公示”以及“谁执法、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和规范公示方式“三项制度”的落实,按时做好“双公示”平台以及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信息录入推送工作。 

  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体系 

    一是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全面排查、超前预防、就地化解、依法处置”的总体原则,及时协调各苏木镇落实工作责任,做好民办教师稳控工作,对有上访苗头的重点人群和重点人物进行排查,对可能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及时报告。二是及时对接旗信访局按时处理好“信访平台”案件的接收、处理、答复工作,并将所处理案件按要求整理归档待查。三是针对突发矛盾、信访、舆论、上访事件做好相关部署、接待、政策解读和及时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