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78号)和《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教基一〔2013〕7号)等文件精神,现将乌审旗2024年秋季学期转学事宜通知如下:
一、转学流程
1.线上采集:7月29日至8月2日,家长通过登录“蒙速办”APP(鄂尔多斯)“新生入学·一件事”专栏点击进入“鄂尔多斯市新生入学服务管理系统”中的“转学登记”进行信息登记采集,(注:密码设置一定要大于六位且是由大写字母、小写字母、数字组合而成的)。
2.线上需上传材料:
①学生原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
②监护人及学生本人户口簿原件
③监护人在乌审旗的工作证明(劳务合同、就职单位开具的证明、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原件
④监护人在乌审旗的居住证明(房产证或租房合同)原件
⑤区外转入初中学生需提供相应体育与健康成绩证明
3.分配结果查询:8月23日-25日登录“蒙速办”APP(鄂尔多斯)查询分配结果,我旗结合各学校各年级在校生空余学位情况分配学生。(注:家长填报的转入学校不是最终分配学校)
二、注意事项
1.毕业年级原则上不转学,小学六年级具有乌审旗户籍的学生可以申请;初三年级第二学期不得转学。
2.嘎鲁图镇区之内非特殊情况原则上不转学。
3.转学只能转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4.市内转学学生不享受分招政策,市外八年级下学期(包括之后)转学学生不享受分招政策。
5.家长需完成线上信息登记、资料上传之后,方可带所需资料到政务大厅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