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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08日

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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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审旗人民政府关于政协乌审旗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6号提案答复的函

那顺达来委员:

  您提出的“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今年以来,我旗在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入学方面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加大医疗政策宣传,减轻因病致贫负担。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医疗保障政策宣传力度,引导每位家长及学生了解现有的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政策,减少因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医疗费用负担。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通过捐赠、设立专项基金等方式,为因病致贫的家庭提供额外的医疗援助。二是增加教育补助力度,确保学生顺利入学。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2024年对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财教〔2024〕64号)通知,我旗进一步完善覆盖全学段的学生资助体系,从2024年春季学期起,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国家基础标准,小学阶段年生均经费由1000元提高到1250元,初中阶段年生均经费由1250元提高到1500元。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继续按寄宿生生活补助国家基础标准的50%核定。目前,我旗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补助工作已严格按照新标准执行完毕,有效缓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压力。三是构建多元化支持体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心理健康,建立心理辅导机制,帮助学生树立信心。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勤工俭学岗位等方式,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更多的资助和支持。

 

  乌审旗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