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刚委员:
您在旗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上《关于持续扶持食品加工园区》的提案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开展食品小作坊监督检查工作,对在嘎鲁图镇区街道申请办理食品小作坊《营业执照》、《小作坊登记证》申请不予受理,在街道也未办理过食品小作坊《营业执照》《小作坊登记证》,对需要办理小作坊登记证的商户或个人,监管人员均按要求告知申请人入驻园区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监管人员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暂未发现地点和经营范围与证照不符行为。截至目前,未发现无证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未接收到未经许可,擅自在家生产食品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通过对食品流通、餐饮领域经营主体在采购食品及食品原料的日常监督检查中,倒查未经许可,擅自在家生产销售食品的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进行查处。依据《鄂尔多斯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规范》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对嘎鲁图镇区内73家小作坊完成风险等级评定工作,按照评定等级建立动态监管频次台账,其中A级1家、B级68家、C级4家,评定为A级风险的每年至少检查2次、B级风险的每年至少检查4次,C级风险的每年至少检查6次,D级风险的每年至少检查8次。
2022年12月19日,乌审旗食安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地产食品加工园区及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基础设施运行情况及下一步提升改善规划情况的报告》(乌食药安办〔2022〕26号);2023年3月28日,旗人民政府向鄂尔多斯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报送2023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提档升级示范引领项目的函,确定乌审旗汇丰绿源农贸市场提档升级项目;2023年8月16日,旗人民政府制定加快推进汇丰绿源农贸市场提档升级改造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9月1日,经上会研究同意,确定升级改造项目资金为1850万元。按照鄂尔多斯市市场局、财政局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食品加工园区、农贸市场提档升级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奖补资金由市、旗财政各奖补三分之一,剩余部分由项目实施单位承担。乌审旗汇丰绿源农贸批发市场第一阶段施工于2023年10月15日开始,主要是对市场建筑外立面及商户牌匾进行改造施工并已完工。第二阶段施工于2024年4月7日开始,主要针对室内装修升级、智慧化监管改造,并于8月中旬完工,目前已验收完毕现已投入使用。
乌审旗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