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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09日

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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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审旗人民政府关于政协乌审旗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44号提案的答复函

刘小飞、贾建英、赵炯委员:

  您在乌审旗政协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提升嘎查村农牧业专业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切实发挥嘎查村农牧业专业合作社经营主体作用方面

  (一)开展“空壳社”专项清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印发的《关于解决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空壳化”问题的工作方案》(内农牧合发〔2022〕532号)和鄂尔多斯市农牧局《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解决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空壳化”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农牧发〔2023〕247号)文件精神,开展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按照“清理整顿一批、规范提升一批、扶持壮大一批”的工作思路,对“空壳社”进行专项清理。针对“空壳社”不同成因,采取指导规范、引导注销、依法依规处置等办法进行分类处置。

  (二)创新监管方式。加强农民合作社信用体系建设,对于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变更或者注销市场主体登记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

  (三)加强制度建设。根据修订后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业农村部制修订《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示范章程》,与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为增强农民合作社民主管理能力、保障成员权利、规范财务会计核算等提供制度遵循。

  下一步,我旗将继续加强对全旗农牧民合作社的辅导服务,指导其健全内部管理,促进规范有序发展;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进一步完善农牧民合作社年报公示制度,有序推进农牧民合作社信用体系建设。

  二、农牧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方面

  自2020年乌审旗实施中央财政农牧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以来,从“农机作业托管”入手,积极整合土地,集中连片推进,建立农机作业全程机械化托管服务模式,有力推进了农牧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2022年下达中央财政农牧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补助资金164.6万元,2023年下达中央财政农牧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补助资金315万元,2024年下达中央财政农牧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补助资金484万元。

  依托中央财政农牧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大力培育服务组织,抓好两类服务主体,大力扶持一批组织化程度高、带动能力强、服务质量高的服务类专业合作社。鼓励同行业或产业密切关联的合作社通过组织重构、资源整合、组建联合社,扩大合作规模,提升合作层次,增强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2024年已组织开展2024年中央财政农牧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遴选及评审工作,公示评审合格实施主体25家,并召开服务价格询价座谈会,进一步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促进合作组织与农业发展有效衔接。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全旗农牧业发展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全旗农牧业发展。

 

                                乌审旗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