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浩宇、白凤祥代表:
你们在乌审旗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土地整合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导致耕地细碎化的原因分析
当前,耕地细碎化在农业生产方面存在的诸多弊端日益凸显,导致农业面临生产成本高、产出效率低、综合收益低等问题,耕地的细碎化无疑加大了农民充分利用耕地资源的困难,浪费了不必要的田间运输时间,制约了农业机械化的发展。耕地细碎化,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两方面,一方面是承包经营分割及继承耕地导致的权属细碎化,另一方面是地理地形条件导致的自然碎片化(如附件1所示)。
二、耕地细碎化的解决措施和建议
(一)承包经营分割及继承耕地导致的权属细碎化
这种情况是由于原本一整块的耕地,承包经营后,被分割为无数的小零碎块,田块小、田埂多、零星分散,明显制约了农业生产发展,成为发展农业规模化、机械化、产业化的瓶颈。一是采取“小块并大块”的方法,镇村两级通过培育合作社、种植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将土地整体承包经营,逐步填平土沟、归并田埂、拔除界线隔离网围栏等。二是通过互换地块的方式,调整地块空间位置,将小块“拼接”成大块。
对于整合归并成大块的耕地,旗政府在农田建设等项目中优先给予政策支持和资金支持,将地块进行统一规划,全面完善田间道路和农田水利等配套设施,建成“田地平整肥沃、水利设施配套、田间道路畅通、林网建设适宜、科技先进适用、优质高产高效”的高标准农田,土地整齐划一,全程机械化作业,显著提高耕地利用效率和增加单位面积产量,从而用“小块并大块”的成功案例,带动农户从“被动参与”向“自发自主”转变。
(二)地理地形条件导致的自然碎片化。
针对因地理地形条件导致的自然碎片化,相邻耕地地块间,可能存在林地、天然牧草地、人工草地、未利用地等,其中林地、天然牧草地是禁止开垦的。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中,未利用地包括其他草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其他草地属于未利用地,可以作为耕地后备资源。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有关规定,其他草地不得开垦为耕地。关于议案中所提“大规模的土地整合,集中性开发规模地,而不能受限于现有的三调、航拍图斑”等建议,目前,还没有这方面明确的法律制度规定。地理地形条件导致的自然碎片化耕地,在归并田块、集中开发方面存在很大困难。以乌兰陶勒盖镇红旗村为例,据统计,该村现有大大小小的耕地84块,如附件图中所示,地块在地理位置上比较分散零碎,毗邻地块间有林地、天然牧草地等,如果进行大规模集中整合开发,可能有巨大的违法风险。
综上所述,在土地整合的改革中,一是需各级政府层面出台相关的政策支持,特别是出台规模开发的指导性政策,以解决农民对“小块并大块”违法风险的担忧。二是进一步加大对农田建设的资金支持,以解决并地后面临的大量农田工程建设需求。三是学习先进地区的成功经验,采取“一村两作区”的模式,即全村耕地划分流转耕作区和自种耕作区,对房前屋后地小块耕地,作为“自种区”由农户自己经营,整合归并后的“流转区”,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保证农民承包地面积不变前提下,承包给新型经营主体、能人大户经营,稳妥推进“小块并大块”,促进规模经营。
最后,衷心感谢你们对我旗“三农”工作的关心,希望你们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三农”工作发展。
乌审旗人民政府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