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仁花等16名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出台返乡失地农牧民种植饲草料地政策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返乡失地农牧民可通过租赁、承包等合法方式,经营种植一定规模的饲草料,达到一定种植规模后,即可享受饲草料补贴政策。具体补贴政策:按照《鄂尔多斯市农牧局关于下达2023年各旗区饲草种植任务的通知》(鄂农牧发〔2022〕417号)文件安排,补贴对象为农牧民饲草种植专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饲草种植大户、饲草生产加工企业和规模养殖场(企业)等苜蓿种植主体;补贴方式采取“先种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补贴标准为苜蓿种植面积300亩以上,每亩补1000元,羊草种植面积200亩以上,每亩补1000元,饲用燕麦种植面积200亩以上,每亩补100元。
感谢您对我旗“三农”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乌审旗人民政府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