娜木日浩日乐委员:
各位委员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保障农牧民生产生活饮水安全的提案”收悉,首先感谢各位委员对全旗民生事业的关注及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持续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我旗划定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共有10处,并全部取得批复。其中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2处(哈头才当、嘎鲁图镇饮用水水源地),其中哈头才当水源地为中心城区水源地,苏木镇和园区饮用水水源地7处(图克镇、乌审召镇、乌兰陶勒盖镇、苏力德苏木、无定河镇、纳林河矿区、乌审召化工项目区饮用水水源地),农村饮用水水源地1处(呼吉尔特村饮用水水源地)。10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全部按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T773-2015)设立保护区标志牌、界桩(界标)、警示牌。市、旗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定期对10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源头水进行监测,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乌审旗大队每月对乌审旗境内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进行检查。水源地内无新、改、扩建设项目、无影响饮用水安全的排污口、无从事采矿、放养禽畜等影响饮用水水质的情况。
(二)持续提升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全旗建成煤化工高盐废水分盐结晶项目7个,苏天化、博源联化高盐水依托蒙大新能源进行处理,全旗9家高盐水产生企业全部实现结晶分盐,化工企业废水实现“零排放”。
(三)开展工业企业入河排污口排查。以无定河干流和主要支流纳林河,海流图、白河两侧的现状岸线为基准向陆地一侧延伸1公里以及河流(段)两侧 10 公里内有工业园区为排查范围。采取野外排查和室内审核整理汇总相结合,野外通过“地毯式无死角”排查方式利用人工徒步、无人机航拍等全面排查所有管道、沟、渠、等直接向无定河及其主要支流纳林河,海流图、白河排放废水的排污口,截至目前,暂未发现工业企业入河排污口。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全面落实水污染防治工作任务。按照《乌审旗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清单》要求,进一步落实各部门水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分解落实任务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工作进度和完成时限,全面加强综合协调、调度跟踪工作,确保水污染防治工作有序开展。
(二)进一步加强水源地保护。每半年对嘎鲁图镇水源地进行取样监测,每季度对图克镇水源地进行取样监测一次,每半年对其他苏木镇和农村水源地进行监测。主动公开水质信息,嘎鲁图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出厂水、末梢水的水质安全信息按季度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三)严格水源地环境监管。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完善水源保护区建设,持续关注水源地水质情况,坚决禁止在水源地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确保饮用水安全。
最后,衷心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以上答复,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乌审旗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