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大力开展以工代训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0〕99号)、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大力开展以工代训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147号)、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以工代训有关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161号)文件精神,经各企业申请、旗社保和就业综合服务中心初审、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截至2021年11月19日,有23家企业123名员工符合2021年4月以工代训补贴申报条件,申请金额73800元。为确保补贴发放工作的严肃性、真实性,做到公正、公平、公开,现将享受补贴的企业予以公示,公示名单如下: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9日至2021年11月23日。
监督电话:0477-7222150
附件:2021年5月以工代训申请补贴企业公示名单
乌审旗社保和就业综合服务中心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