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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2月31日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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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乌审旗分局关于2024年12月31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1231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41231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477-7213765

  传  真:0477-7213447 

  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乌审旗分局

  邮  编:0173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大牛地气田橇装水处理站建设工程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图克镇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气分公司采气一厂

 

河南油田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主要任务为新建橇装水处理站1座,主要对大牛地气田区域压裂返排液进行统一处理。采用超空化气浮除油+混凝沉降+过滤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规模5000m3/d。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橇装水处理设施、400kW水套加热炉1台、凝析油储罐、含油污泥储存间、压滤机及其他公辅工程和环保工程等。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6000m2

1.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物料拉运、土石方开挖、堆存等过程产生的粉尘。措施:采取运输车辆限速、物料堆存采取加盖篷布、场地洒水等有效措施控制扬尘污染,确保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后排放。

2.项目废水主要为压裂返排液处理后的废水、过滤反冲洗废水、污泥脱出水、生活污水等。措施:压裂返排液处理后的废水用于井场压裂液配制过滤反冲洗废水、污泥脱出水重新进入废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生活污水经玻璃钢化粪池收集后,拉运至大牛地气田净化厂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不外排。

3.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凝析油、污泥缓存间、污水回收池、水套加热炉废气。措施:凝析油、污泥缓存间、污水回收池废气经引分机收集至RTO装置处理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后,通过高18米排气筒排放;水套加热炉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燃气标准要求后排放。项目SO2NOx年排放量不得超过0.191t、1.873t;VOCs不得超过2.805t/a(其中有组织0.983t/a,无组织1.822t/a)。

3.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水泵、风机等机械噪声。措施:采取隔音、基础减振等有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后排放。

4.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含油污泥、废滤袋、废滤芯、废药剂包装袋、废润滑油及包装桶、生活垃圾等。措施:含油污泥暂存于污泥暂存间内;废滤袋、废滤芯、废润滑油及包装桶、废药剂包装袋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大牛地气田净化厂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就近的生活垃圾处理厂统一处理。

 

2

无定河镇排子湾水泥制品厂项目

鄂尔多斯市乌审旗无定河镇排子湾村十一社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无定河镇排子湾村民委员会

内蒙古碧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利用水泥、砂子、碎石为原料年生产水泥砖20万m3、路牙30万m3。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拌合区、设备车间、砂石储料棚、水泥筒料仓、外加剂罐、水罐、晾晒场、危废暂存间、办公区及其他公辅工程和环保工程等。项目总占地面积20000m2

1、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原料储存装卸粉尘、水泥筒仓呼吸孔粉尘、配料输送粉尘、物料混合搅拌粉尘、运输车辆动力起尘。措施:原料储存装卸均在全封闭厂房内进行,同时设置喷淋设施,确保厂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后排放;水泥筒仓呼吸孔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标准排放要求后排放;配料输送采取全封闭皮带输送,在上料口设置喷淋设施;物料混合搅拌在全封闭厂房内进行,同时设置布袋除尘器,确保物料混合废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标准要求后排放。

2、项目水污染物主要为生活污水、搅拌机及混凝土罐车清洗废水。措施:搅拌机及混凝土罐车清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后,送就近的生活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3、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灰、沉淀池沉渣、生活垃圾。措施:除尘灰、沉淀池沉渣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4、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搅拌机、输送带、水泵等设备噪声。措施: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合理布局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2类标准的限值要求后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