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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06月12日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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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乌审旗分局关于2024年6月12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612日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4612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477-7213765

  传  真:0477-7213447 

  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乌审旗分局

  邮  编:0173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苏里格第一天然气处理厂危废库改造项目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苏力德苏木苏里格第一天然气处理厂厂区内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

青岛欧赛斯环境与安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主要任务是将原有闲置库房改建成危废库占地面积为61.2m2,并紧邻闲置库房新建危废库占地面积为27m2,建成1座面积88.2m2的危废库,库内设有4个分区(改造危险废物贮存库内采用隔板划分为三个区,改造危废库与新建危废库采用墙体分割)。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贮存库库体、导流槽、收集池、警示标志、防渗、消防系统及其他公辅工程和环保工程等。

1.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建筑拆除、建筑施工、建筑材料存放、汽车运输等过程产生扬尘及含油污泥、废润滑油和废防冻液等贮存过程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措施:采取洒水、加盖苫布等有效措施控制扬尘污染确保厂界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含油污泥、废润滑油和废防冻液等贮存过程中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经活性炭吸附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2.项目废水主要为施工期生活污水。措施:生活污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置

3.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爆轴流风机噪声、引风机噪声。措施:采取厂房全封闭、基础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后排放。

4.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含油抹布、含油废手套、废活性炭。措施:废含油抹布、含油废手套、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危险废物转移运送过程中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2

苏里格第二天然气处理厂危废库改造项目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乌兰陶勒盖镇苏里格第二天然气处理厂厂区内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

青岛欧赛斯环境与安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主要任务是将原有闲置库房改建成危废库占地面积为65.28m2,并紧邻闲置库房新建危废库占地面积为55.68m2,建成1座面积120.96m2的危废库,库内设有4个分区(改造危废库和新建危废库分别采用隔板划分为两个区,改造危废库与新建危废库采用墙体分割)。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贮存库库体、导流沟、收集槽、警示标识、防渗、消防系统及其他公辅工程和环保工程等。

1.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建筑拆除、建筑施工、建筑材料存放、汽车运输等过程产生扬尘及含油污泥、废润滑油和废防冻液等贮存过程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措施:采取洒水、加盖苫布等有效措施控制扬尘污染确保厂界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含油污泥、废润滑油和废防冻液等贮存过程中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经活性炭吸附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2.项目废水主要为施工期生活污水。措施:生活污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置

3.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爆轴流风机噪声、引风机噪声。措施:采取厂房全封闭、基础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后排放。

4.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含油抹布、含油废手套、废活性炭。措施:废含油抹布、含油废手套、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危险废物转移运送过程中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3

苏里格第六天然气处理厂危废库改造项目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嘎鲁图镇苏里格第六天然气处理厂内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

青岛欧赛斯环境与安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主要任务是将原有闲置库房改建成危废库占地面积为65.28m2,并紧邻闲置库房新建危废库占地面积为44.16m2,建成1座面积109.44m2的危废库,库内设有4个分区(改造危险废物贮存库内采用隔板划分为三个区,改造危废库与新建危废库采用墙体分割)。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贮存库库体、导流沟、收集槽、警示标识、防渗、消防系统及其他公辅工程和环保工程等。

1.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建筑拆除、建筑施工、建筑材料存放、汽车运输等过程产生扬尘及含油污泥、废润滑油和废防冻液等贮存过程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措施:采取洒水、加盖苫布等有效措施控制扬尘污染确保厂界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含油污泥、废润滑油和废防冻液等贮存过程中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经活性炭吸附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2.项目废水主要为施工期生活污水。措施:生活污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置

3.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爆轴流风机噪声、引风机噪声。措施:采取厂房全封闭、基础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后排放。

4.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含油抹布、含油废手套、废活性炭。措施:废含油抹布、含油废手套、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危险废物转移运送过程中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