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嘎查村社区、二级单位、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消防执法改革意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助推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深耕厚植“人人消防、家家平安”理念,着力构建全覆盖、无盲区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实现执法服务融合化,为千家万户提供精准、优质、可靠的消防安全服务,健全社会消防安全治理防控网络,推动消防安全责任向基层末端延伸,构建依法治火、多元共治的火灾防控联动格局,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有效预防“小火亡人”,以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苏木人民政府研究制定了《苏力德苏木消防安全“三长”包保责任制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苏力德苏木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8日
苏力德苏木消防安全“三长”包保责任制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抓好安全生产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市、旗《消防安全“三长”包保责任制实施方案》,切实压实各级工作责任,持续抓好全苏木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全苏木“三长”责任包保,进一步落实防火各项重点工作,对照《鄂尔多斯市加强农村牧区消防建设十项工作任务》,延长消防安全三年专项行动,推动专项检查、联合检查,实施综合治理,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严防“小火亡人”事故发生,切实提高全苏木火灾防范水平。
二、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海军 党委副书记、苏木长
副组长:朗潜 挂职副苏木长、旗消防救援大队 副大队长
成 员:哈日查盖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边东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哈斯布仁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办主任
伟力斯图 党委委员、副苏木长、人武部部长
李向兵 党委委员、副苏木长
翟文亮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王 成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特日格勒 副苏木长
李晓逸 副苏木长
哈斯乌东娜 综合行政执法局长
钢布和 综合行政执法局教导员
乌云苏都 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奇·乌拉 副科级主任
额邓达来 副科级主任
额尔德尼乌拉 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呼和巴日斯 平安建设办主任
朝格吉乐图 苏力德派出所所长
李向虎 苏力德中队队长
伊庆嘎 陶尔庙嘎查党支部支书
苏雅乐图 塔来乌素嘎查党支部支书
吉日木图 陶利嘎查党支部支书
斯庆巴特尔 呼和芒哈嘎查党支部支书
敖特根其劳 通史嘎查党支部支书
斯日古林 纳林河村党支部支书
苏雅拉达来 沙尔利格嘎查党支部支书
额登吉日嘎拉 宝日呼岱嘎查党支部支书
刘珍梅 蘑菇滩村党支部支书
脑明青克 朝岱嘎查党支部支书
莫日根吉乐图 昌煌嘎查党支部支书
布特格乐其 沙尔利格社区党支部支书
俄日克图 陶利社区党支部支书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消防安全“三长”包保责任制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朗潜同志兼任,负责组织、推进、总结消防安全“三长”包保责任各项有关工作,协调联络领导小组。今后,除苏木领导外,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如有变动,由接替其行政职务的人员自行接替相应工作,不另行文通知。
三、职责分工
消防安全“三长”包保责任制主体责任人:旗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苏木及嘎查村、社区主要负责人。
(一)苏木。苏木要推行“人人消防”基层党建工作模式。一是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工作要求,全面负责本辖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制定消防工作制度,建立完善工作机制,落实“一队一中心”基层消防力量建设。二是以网格化管理为抓手,逐级落实消防工作责任,组织网格员开展日常防火排查,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三是加强居民、农牧民住宅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将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及时处置或存放到与居住区分离的安全位置;重点做好用火、用电、用气等火灾风险及“小火亡人”火灾警示教育工作。四是积极落实《鄂尔多斯市农村牧区消防建设工作十项任务》,扎实做好农村牧区火灾风险防范各项工作。
(二)社区。城镇社区在苏木的统一领导下实施组织统筹安排、成员单位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整合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实施“两级网格扁平化管理”。以社区为单位划分2个一级网格,网格长由社区主要负责人担任,网格联络员由二级网格长兼任;以居民小区为单位划分二级网格,网格长由社区干部担任,网格联络员由成员单位负责人担任,网格员由成员单位在职党员干部担任,通过定期入户访谈,随时随地了解群众需求和困难,点对点直接帮助群众解决消防安全问题。同时,社区主要负责人负责社区的日常事务、推动具体消防安全网格化各项工作落实,重点发挥各职能部门和自身岗位优势,整合各类资源,指导开展共驻共建共防,协调解决消防安全问题。
(三)嘎查村。持续推进嘎查村“两委包社、党员联户”服务工作机制,以嘎查村为单位划分11个一级网格,网格长由包联领导担任,网格联络员由二级网格长兼任;以自然村为单位划分二级网格,网格长选派嘎查村“两委”及监委班子成员、村民小组长担任,网格员由农牧民党员、“两代表一委员”、农村牧区致富带头人和村民小组长、村级其他组织成员担任,每人结对联系15至20户常住居民,以“一对多”方式包联全苏木所有常住农牧户,切实抓好消防知识宣传、灭火演练、消防安全防范等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完善工作体制机制。加强苏木、嘎查村(社区)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城乡结合部、农村牧区、社区党组织在基层社会管理中的领导作用,增强统筹协调和服务功能,构建共建共管共享的基层管理新格局。完善政府负责体制,充分发挥政府在“三长”包保责任制的主导作用。强化区域联动和部门协作,构建职能优化、运行高效的政府负责体制,推动基层管理触角向每个角落延伸。健全消防救援志愿服务激励保障机制,不断壮大群防群控力量。通过网络问政等方式,搭建群众参与网络平台,推动社情民意在网上了解、矛盾纠纷在网上解决、正面能量在网上聚合。完善指挥处置机制,推动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与社会治理有关平台一体化运行,依托信息化手段,构建贯通旗、苏木、嘎查村(社区)相关领域的“三长”包保责任制管理信息综合、指挥调度、联动处置体系。
(二)强化各级责任担当。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制定时间表、线路图,挂图作战,明确领导干部职责分工、相关部门牵头推进、领导小组务求实效的具体要求。推动组建由苏木主要负责人兼任防火安全委员会主任,苏木分管领导以及挂职消防干部为副主任,全面加强基层消防组织建设,扎实推进“三长”包保责任制落实工作有序开展。组织制定消防工作制度,建立完善工作机制,落实“一队一中心”基层消防力量建设。
(三)常态化检查宣传。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辖区消防网格长,逐级落实消防工作责任,由网格长带头对辖区的居民住宅区、出租房、临街门店、小作坊、小场所等开展消防宣传、检查,做到不漏一处、无死角、全覆盖;苏木政府、公安派出所、综合执法部门、社区等基层力量,常态化开展“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同时要求基层网格员清楚辖区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情况,了解辖区鳏寡孤独等社会弱势群体家庭情况、熟悉辖区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员情况,并着重检查用火用电、电动自行车存放、逃生疏散状况;消防挂职干部积极参与“干部进村”行动对接会,对嘎查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等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扎实筑牢农村牧区消防安全“防火墙”;按照“人人消防、志愿服务”的理念,加大消防宣传活动,鼓励志愿服务企业、多行业加入消防宣传行列,积极开展“人人消防保平安”。同时,利用“社区居民微信群”、农村牧区“四级微信群”发布消防安全管理提示信息,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将触角延伸至末端,以主动作为凝聚群防力量、促进联防联控,进而实现“人人消防”。
五、推广成果
紧盯苏木、嘎查村火灾防控真空地带,抓住全苏木乡村振兴、市域治理现代化建设机遇,依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根据地域、经济、人口等实际,由苏木党委、政府研究出台“一揽子”加强基层末端治理体系的有针对性、可操作性举措。根据自治区防火安全委员会、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三长”包保责任制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街长”“巷长”“楼长”,配备专职消防工作人员,确保最末端消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持续完善成果推广工作机制,探索“末端治理”新举措。打造“亮点工程”新模式,推动企业落实消防安全资金保障,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委托消防托管或咨询公司协助履行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聘请消防职业经理人实施专业化的消防安全管理服务;沿街店铺、“三合一”场所广泛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和简易喷淋装置等创新管理模式,形成可推广的“苏力德消防工作样本”。
六、加强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苏木要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统筹领导,从政策上、保障上给予支持。按照本方案要求,积极协调解决影响和制约消防安全的难题,推动“三长”包保责任制工作落地。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适时召开联席会议,分析本地消防安全形势,及时出台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的具体措施,切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强化责任追究。将“三长”包保责任制实施纳入全苏木消防安全工作评价考核体系,定期督查执行效果,对执行不力的给予严肃问责。建立“黑名单”制度,对确定的消防安全任务不完成、完成质量不高的进行督办,对负责人进行问责处理。有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火灾防控措施不到位,发生人员伤亡火灾事故的依法依规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依法依规依纪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三)加大经费投入。按照《鄂尔多斯市农村牧区消防建设工作十项任务》要求,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消防经费保障机制,将消防业务经费纳入地方同级财政预算,逐步加大消防经费投入,规范消防业务经费管理,不断提高经费保障水平和使用效益。将消防装备器材、训练设施、消防队站、消防水源、消防通道、消防通讯建设、应急管理体系、联勤保障体系等内容纳入“三长”包保责任制实施,为消防救援基础设施项目落地建设创造条件,志愿消防队伍与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同步实施,不断提高农村牧区消防安全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