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财政衔接资金监管,保障资金规范使用和安全有效,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内财农规〔2022〕4号)《鄂尔多斯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鄂财农规发〔2022〕6号)《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鄂财农指〔2025〕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规定,全面实行公示公开制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经公示后,现将2025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1810万元分配情况进行公告(见附件)。公告时间为2025年1月26日-2025年2月6日,公告10日。
监督电话:12317(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 0477-7583111(乌审旗乡村振兴统筹发展中心)
通讯地址:乌审旗乡村振兴统筹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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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单位:乌审旗乡村振兴统筹发展中心
附件:2025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