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财政衔接资金监管,保障资金规范使用和安全有效,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内财农规(2021)8号)相关要求规定,全面实行公示公开制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2022年自治区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2万元分配给无定河镇受灾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产业帮扶项目,用于棚圈建设、基础母羊购买、饲草料种植、农机具购买、危房改造等补贴。现将使用情况进行公告。公告时间为2022年8月12日-8月22日,公告10日。公告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形式向乌审旗乡村振兴统筹发展中心反映。
通讯地址:乌审旗水务公司9楼
监督电话:12317(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
0477-7583111(乌审旗乡村振兴统筹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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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乌审旗乡村振兴统筹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