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财政衔接资金监管,保障资金规范使用和安全有效,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内财农规(20218号)相关要求规定,全面实行公示公开制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现将2021年度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5万元分配使用情况进行公告。公告时间为2021年12月15日-25日,公告10日。公告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形式向乌审旗乡村振兴统筹发展中心反映。
监督电话:12317(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
0477-7583111(乌审旗乡村振兴统筹发展中心)
通讯地址:乌审旗乡村振兴统筹发展中心(乌审旗恒源水务公司9楼)
电子邮箱:wsqfpkfzx@163.com
附件:2021年度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再分配)项目安排分配表
乌审旗乡村振兴统筹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