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财会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职能,根据《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鄂财会发〔2024〕136号)要求,旗财政局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确定被检查单位,决定2024年10月11日起,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被检查单位
1.乌审旗文化和旅游局
2.乌审旗乌兰陶勒盖镇人民政府
3.乌审旗公安局
4.中共乌审旗委统战部
5.乌审旗医疗保障局
6.乌审旗信访局
7.乌审旗统计局
8.乌审旗司法局
9.乌审旗第一中学
10.乌审旗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二、检查重点和检查内容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方面,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实施、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执行、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以及被检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协会、商会、基金会等;重点检查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及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等情况。
公司及企业方面,重点关注收入、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合并财务报表等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能源、交通、水利、医疗以及村镇银行、粮食贸易等关系国计民生的行业或领域:重点检查私设会计账簿、伪造或变造会计资料、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利用虚构经济业务或第三方配合等方式实施造价等违法行为。其中,检查对象为国有企业的,须重点关注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政策执行情况,及时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移交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行政机关处理。
检查期间,欢迎知情者以署名信、实名电话或面谈的方式向检查组反映有关问题,提供检查线索。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对检查人员的执法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
联 系 人:尔定苏都
联系电话:7212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