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主管部门 | 政策依据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项目级次 | 政策咨询电话 |
1 |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 乌审旗农牧局 | 《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财农〔2016〕2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9〕52号)、《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 内农牧种植发〔2023〕118号 ) 、《鄂尔多斯市农牧局 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 鄂农牧发〔2023〕62号 )、《乌审旗农牧局关于印发乌审旗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乌农牧函〔2023〕102号) | 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 28.37元/亩 | 中央、自治区 | 0477-7593080 |
2 | 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 | 乌审旗农牧局 | 《财政部关于下达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3〕17号)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农牧厅关于印发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发放实施方案的通知 》( 内财贸〔2023〕49号)、《鄂尔多斯市农牧局 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鄂尔多斯市中央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财农发〔2023〕69号) 、《乌审旗财政局 农牧局关于印发乌审旗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乌财发〔2023〕68号) | 实际种粮者 | 3.67元/亩 | 中央、自治区 | 0477-7593072 |
3 | 粮改饲补贴 | 乌审旗农牧局 |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印发《2023年饲用燕麦种植羊草种植粮改饲试点和苜蓿种植》等4个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农牧畜发〔2023〕192) 《乌审旗农牧局关于印发乌审旗2023年中央财政粮改饲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乌农牧函〔2023〕191号) | 支持规模化草食家畜养殖场(户)、企业或农牧民专业合作社以及专业化饲草收贮服务组织等主体 | 50元/吨 | 中央、自治区 | 0477-7593100 |
4 | 畜牧业良种补贴种公羊良种补贴 | 乌审旗农牧局 | 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23年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3〕4号)、《2023年中央财政牧区畜牧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牧区畜牧良种补贴基础母牛扩群提质和生猪良种补贴等3个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农牧畜牧发〔2023〕494号) 《 鄂尔多斯市农牧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中央财政牧区畜牧良种补贴和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鄂农牧发〔2023〕226号) | 购买细毛羊种公羊户 | 2500/头 | 中央、自治区 | 0477-7593100 |
5 | 畜牧业良种补贴良种肉牛基础母牛饲养补贴补助 | 乌审旗农牧局 | 《鄂尔多斯市优质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5年)》、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审旗2023年鄂尔多斯细毛羊产业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等两个方案的通知(乌政办发〔2023〕25号) | 购买进口母牛养殖大户、合作社、企业 | 4000元/头 | 市 | 0477-7593100 |
6 |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 | 乌审旗农牧局 |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计财〔2021〕8 号)、《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农牧机发〔2021〕283号) 、《鄂尔多斯市农牧局 财政局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农牧发〔2021〕235号) 、《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审旗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 (乌政办发〔2023〕77号) | 从事农牧业生产的个人和农牧业生产经营组织 | 定额补贴 | 中央、自治区 | 0477-7585186 |
7 | 耕地轮作补贴 | 乌审旗农牧局 | 《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2020-2025年)>的通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黑土地保护性耕作推进行动方案(2020-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黑土地保护性耕作推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农牧机发〔2023〕302号) 、《鄂尔多斯市农牧局关于2023年鄂尔多斯市耕地轮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鄂农牧发〔2023〕107号 )、《乌审旗农牧局关于印发2023年乌审旗耕地轮作工作实施方案的函》(乌农牧函〔2023〕100 号〕) | 农户、种植大户、合作社、企业 | 大豆玉米复合种植模式75元/亩、其他模式150元/亩 | 中央、自治区 | 0477-7593072 |
8 | 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禁牧补助 | 乌审旗农牧局 |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财农〔2021〕82号 )、《内蒙古自治区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2021-2025)》( 内财农〔2021〕1190号)、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 市农牧局 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鄂财农发〔2022〕 44号) 、乌审旗财政局 旗农牧局 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乌财发〔2022〕54号) | 持有草原承包经营权证或签订了草原承包经营合同的农牧民 | 7.45元/亩 | 中央、自治区 | 0477-7593095 |
9 | 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草畜平衡奖励 | 乌审旗农牧局 |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财农〔2021〕82号 ) 、《内蒙古自治区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2021-2025)》 (内财农〔2021〕1190号 )、《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 市农牧局 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鄂财农发〔2022〕 44号) 、乌审旗财政局 旗农牧局、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乌财发〔2022〕54号) | 持有草原承包经营权证或签订了草原承包经营合同的农牧民 | 2.45元/亩 | 中央、自治区 | 0477-7593095 |
10 | 玉米生产者补贴 | 乌审旗农牧局 | 《财政部关于下达2023年目标价格补贴(玉米和大豆)预算的通知》(财建〔2023〕50号)、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3年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补贴政策的通知》(内农牧种植发〔2023〕154号)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 发改委 农牧局关于印发2023年鄂尔多斯市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鄂财贸发〔2023〕76号)、《乌审旗农牧局 财政局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乌审旗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乌农牧函〔2023〕150号 ) | 合法耕地上的玉米实际生产者 | 27.34元/亩 | 中央、自治区 | 0477-7593072 |
11 | 大豆生产者补贴 | 乌审旗农牧局 | 《财政部关于下达2023年目标价格补贴(玉米和大豆)预算的通知》(财建〔2023〕50号)、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3年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补贴政策的通知》(内农牧种植发〔2023〕154号)、《鄂尔多斯市财政局 发改委 农牧局关于印发2023年鄂尔多斯市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鄂财贸发〔2023〕76号)、 《乌审旗农牧局 财政局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乌审旗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乌农牧函〔2023〕150号) | 合法耕地上的大豆实际生产者 | 672.5元/亩 | 中央、自治区 | 0477-7593072 |
12 | 马铃薯生产者补贴 | 乌审旗农牧局 | 《财政部关于下达2023年目标价格补贴(玉米和大豆)预算的通知》(财建〔2023〕50号)、《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3年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补贴政策的通知》(内农牧种植发〔2023〕154号)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 发改委 农牧局关于印发2023年鄂尔多斯市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鄂财贸发〔2023〕76号) 、《乌审旗农牧局 财政局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乌审旗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乌农牧函〔2023〕150号) | 合法耕地上的马铃薯实际生产者 | 68.8元/亩 | 中央、自治区 | 0477-7593072 |
13 | 马产业专项补贴 | 乌审旗农牧局 |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财政厅 关于印发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种业振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农牧种发〔2023〕217号) 、《鄂尔多斯市农牧局 财政局 2023年鄂尔多斯市种业振兴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 (鄂农牧发(2023)112号) | 蒙古马养殖户、合作社、企业 | 基础母马每头1000元 | 自治区 | 0477-7593100 |
14 | 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助 | 乌审旗林业和草原局 | 关于印发《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2〕171号)、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内财资环规〔2022〕14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实施细则》(内财农〔2010〕576号) | 公益林林权所有者 | 1.2022年国有国家级公益林:每年每亩10元(含统筹部分)。 2.2022年非国有国家级公益林:每年每亩16元(含统筹部分)。 |
中央、自治区 | 0477-7581991 |
15 | 退耕还林还草延长补助 | 乌审旗林业和草原局 | 《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草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91号) | 退耕户 | 1.退耕还林100元/亩,连续补助5年。 2.退耕还草100元/亩,连续补助3年。 |
中央、自治区 | 0477-7581991 |
16 | 退耕还林森林抚育补助 | 乌审旗林业和草原局 | 《财政部关于下达2018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18〕54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转移支付有关工作的通知》(办规字〔2019〕71号) | 退耕户 | 20元/亩,连续补助5年。 | 中央、自治区 | 0477-7581991 |
17 | 退耕还林还草现金补助 | 乌审旗林业和草原局 | 《退耕还林条例》、《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林业局 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水利部 环境保护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扩大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规模的通知》(财农〔2015〕258号) | 退耕户 | 1.退耕还林1200元/亩,5年内分3次下达,任务下达第一年500元/亩、第三年300元/亩、第五年400元/亩。 2.退耕还草850元/亩,3年内分2次下达,任务下达第一年450元/亩、第三年400元/亩。 |
中央、自治区 | 0477-7581991 |
18 | 农村牧区奖励扶助经费 | 乌审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 《人口计生委 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管理规范的通知》(人口厅发〔2006〕122号)、《关于调整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标准的通知》(财教〔2011〕623号) | 农村牧区部分计划生育家庭 | 80元/人/月 | 中央、自治区、市、旗 | 0477-7581716 |
19 | 农村牧区计划生育家庭特别奖励扶助补助 | 乌审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 内蒙古自治区人口计生委 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内人口发〔2008〕62号)、 《关于调整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的通知》(内财社〔2022〕1078号)、《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 关于调整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险补贴和独生子女特别扶助制度标准的通知》(鄂卫健发〔2019〕223号)、《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夫妻缴纳医疗护理保险和发放养老护理补贴的通知》(鄂府发〔2017〕7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的实施意见》(鄂卫计发〔2016〕111号)、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2017年第10次常务会议纪要(〔2017〕33号) |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 | 伤残:650元/月 死亡:795元/月 半失能:30元/人/天 失能:50元/人/天 30000元/人 1100元/人/月 |
中央、自治区、市、旗 | 0477-7581716 |
20 | 城镇计划生育特别奖励扶助补助 | 乌审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 内蒙古自治区人口计生委 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内人口发〔2008〕62号)、《关于调整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的通知》(内财社〔2022〕1078号)、《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 关于调整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险补贴和独生子女特别扶助制度标准的通知》(鄂卫健发〔2019〕223号)、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2017年第10次常务会议纪要(〔2017〕33号) |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 | 伤残:650元/月 死亡:795元/月 1800元/人/月 |
中央、自治区、市、旗 | 0477-7581716 |
21 | 农村牧区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经费 | 乌审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 《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共鄂尔多斯市委办公厅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内蒙古党委政府贯彻落实的意见》的补充意见(鄂党办发〔2008〕2号) | 子女在14周岁以下的独生子女家庭 | 40元/户/月 | 自治区、市、旗 | 0477-7581716 |
22 | 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经费 | 乌审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 《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中共鄂尔多斯市委办公厅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内蒙古党委政府贯彻落实的意见》的补充意见(鄂党办发〔2008〕2号) |
子女在14周岁以下的独生子女家庭 | 40元/户/月 | 自治区、市、旗 | 0477-7581716 |
23 | 农村牧区节育手术并发症、后遗症丧失劳动能力补助 | 乌审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 《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的通知》(财社〔2022〕49号) | 因手术造成的后遗症独生子女家庭 | 一级520元/人/月,二级390元/人/月,三级260元/人/月 | 中央、自治区、市、旗 | 0477-7581716 |
24 | 专职计生干部生活补贴 | 乌审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发放嘎查村(社区)离职计生专干生活补贴的通知》(鄂府发〔2017〕146 号) | 在嘎查村(社区)连续从事计划生育工作满 10 年及以上且已离职的计生专干 | 10年以上200元/人/月,20年以上300元/人/月,30年以上400元/人/月 | 市、旗 | 0477-7581716 |
25 | 嘎查村级防保医生补助 | 乌审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乡村医生养老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卫健发〔2020〕50号) | 在岗乡村医生、60周岁以上离岗乡村医生 | 在岗村医: 1、年龄未到60周岁的村医每年补贴1500元。 2、年龄到60周岁(同时交够15年的养老保险)后一次性发放总额22500元(两万两千五百元)减去历年为村医补贴的1500元。 退休村医: 1、在世的离岗村医每个月领取216元,合计一年领取2592元。 2、离岗村医于当年离世的,以总计金额三万元减去历年领取的养老金。 |
市、旗 | 0477-7581825 |
26 | 农村牧区危房改造 | 乌审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建规〔2023〕8号 | 农村牧区六类重点人群(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度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等、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其他脱贫户) | C级危房维修加固按照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给予补助,上限不超过当年中央、自治区两级补助金额总和。 D级危房改造补助标准:中央补助资金按因素法分配,自治区补助资金按照每户60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盟市按照每户2616元的标准配套,旗县按照每户2616元的标准配套,每年按照上级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为准。 危房改造拆除重建补助标准分为两类: 一类补助标准:对因无力自筹改造危房的农村牧区低收入人群体等重点对象,原则上由旗县政府通过统建农村牧区集体公租房及幸福院、利用闲置农房和集体公房置换等方式进行改造,各地可根据当地财政能力合理确定补助标准,兜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 二类补助标准:对有一定住房建设资金配套能力的农村牧区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原则上按照不超过当年中央、自治区、盟市和旗县四级补助金额总和,不低于当年中央、自治区两级补助金额总和的标准予以补助。 |
中央、自治区、市、旗 | 0477-7220350 |
27 | 农村牧区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 | 乌审旗民政局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全区社会救助标准有关事宜的通知》(内政字〔2023〕52号) |
农村牧区特困人员 | 1100元/月 | 中央、自治区、市、旗 | 0477-7216966 |
《关于进一步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内民政发〔2022〕73号)(一次性生活补贴) | 100元/年 | 中央、自治区、市、旗 | 0477-7216966 | ||||
《转发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鄂医保发〔2023〕41号)(医疗保险) |
400元/年 | 中央、自治区、市、旗 | 0477-7216966 | ||||
28 | 农村牧区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 | 乌审旗民政局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全区社会救助标准》(内政字〔2023〕52号) | 农村牧区失能特困人员委托照护人或机构 | 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1300/月 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500/月 完全具备生活自理能力50/月 |
中央、自治区、市、旗 | 0477-7216966 |
29 | 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 | 乌审旗民政局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全区社会救助标准》(内政字〔2023〕52号) | 城市特困人员 | 1800/月 | 中央、自治区、市、旗 | 0477-7216966 |
《关于进一步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内民政发〔2022〕73号)(一次性生活补贴) | 100元/年 | 中央、自治区、市、旗 | 0477-7216966 | ||||
《转发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鄂医保发〔2023〕41号) (医疗保险) |
400元/年 | 中央、自治区、市、旗 | 0477-7216966 | ||||
30 | 城市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 | 乌审旗民政局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全区社会救助标准》(内政字〔2023〕52号) | 城市失能特困人员委托照护人或机构 | 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1300/月 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500/月 完全具备生活自理能力50/月 |
中央、自治区、市、旗 | 0477-7216966 |
31 | 农村牧区困难群众价格临时补贴 | 乌审旗民政局 | 《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启动鄂尔多斯市2023年1月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 》(鄂发改价费发〔2023〕23号) | 农村牧区特困人员、农村牧区低保对象 | 15元/月 | 中央、自治区、市、旗 | 0477-7216966 |
32 | 城市困难群众价格临时补贴 | 乌审旗民政局 | 《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启动鄂尔多斯市2023年1月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 》(鄂发改价费发〔2023〕23号) | 城市特困人员、城市低保对象 | 30元/月 | 中央、自治区、市、旗 | 0477-7216966 |
33 | 农村牧区困难群众免费电量补贴 | 乌审旗民政局 | 《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民政厅关于完善我区居民阶梯电价制度的通知》(内发改价字〔2014〕842号)、《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居民阶梯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内发改价费字〔2022〕1996号) | 农村牧区特困人员、农村牧区低保对象 | 6.23元/月 | 中央、自治区、市、旗 | 0477-7216966 |
34 | 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金 | 乌审旗民政局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全区社会救助标准有关事宜的通知》(内政字〔2023〕52号) | 农村牧区低保对象 | 720元/月 | 中央、自治区、市、旗 | 0477-7216966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全区社会救助标准有关事宜的通知》(内政字〔2023〕52号) (农保四类人员补贴) | 农村牧区低保对象 | 160元/月 | 中央、自治区、市、旗 | 0477-7216966 | |||
《关于进一步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内民政发〔2022〕73号)(一次性生活补贴) | 农村牧区低保对象 | 100元/年 | 中央、自治区、市、旗 | 0477-7216966 | |||
《转发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鄂医保发〔2023〕41号 (医疗保险) |
农村牧区低保对象 | 350元/年 | 中央、自治区、市、旗 | 0477-7216966 | |||
35 | 社会救助协理员工作补贴 | 乌审旗民政局 | 《乌审旗民政局关于印发乌审旗嘎查村、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管理办法的通知》(乌民政发〔2022〕2号) | 嘎查村社会救助协理员 | 500元/月 | 中央、自治区、市、旗 | 0477-7216966 |
36 | 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 乌审旗民政局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全区社会救助标准有关事宜的通知》 (内政字〔2023〕52号) | 城市低保对象 | 950元/月 | 中央、自治区、市、旗 | 0477-7216966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全区社会救助标准有关事宜的通知》 (内政字〔2023〕52号) (城保四类人员补贴) | 230元/月 | 中央、自治区、市、旗 | 0477-7216966 | ||||
《关于进一步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内民政发〔2022〕73号)(一次性生活补贴) | 100元/年 | 中央、自治区、市、旗 | 0477-7216966 | ||||
《转发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鄂医保发〔2023〕41号) (医疗保险) | 350元/年 | 中央、自治区、市、旗 | 0477-7216966 | ||||
37 | 城市困难群众阶梯电价补贴 | 乌审旗民政局 | 《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民政厅关于完善我区居民阶梯电价制度的通知》(内发改价字〔2014〕842号)、《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居民阶梯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内发改价费字〔2022〕1996号) | 城市低保对象 | 6.23元/月 | 中央、自治区、市、旗 | 0477-7216966 |
38 | 临时救助金 | 乌审旗民政局 | 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审旗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操作规程》的通知(乌政办发〔2023〕65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鄂民发﹝2018﹞249号) | 困难群众 | 根据救助对象家庭人口、困难类型、困难程度和困难延续时限等因素,实行分类分档救助标准。 | 中央、自治区、市、旗 | 0477-7216966 |
39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 乌审旗民政局 |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通知》(鄂府办发〔2017〕137号)、《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关于提高几项民生补助标准的通知》(内民政发〔2018〕116号) | 残疾人 | 城镇重度一、二级(非低保)残疾人333.33元/月;城镇重度一、二级(低保)残疾人233.33元/月;农村重度一、二级(非低保)残疾人250元/月;农村重度一、二级(低保)残疾人150元/月;城镇重度精神智力三、四级(非低保)残疾人250元/月;城镇重度精神智力三、四级(低保)残疾人150元/月;农村重度精神智力三、四级(非低保)残疾人166.66元/月;农村重度精神智力三、四级(低保)残疾人100元/月 | 中央、自治区、市、旗 | 0477-7216966 |
40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 乌审旗民政局 |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通知》(鄂府办发〔2017〕137号)、《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关于提高几项民生补助标准的通知》(内民政发〔2018〕116号) | 残疾人 | 城镇重度一、二级(非低保)残疾人333.33元/月;城镇重度一、二级(低保)残疾人233.33元/月;农村重度一、二级(非低保)残疾人250元/月;农村重度一、二级(低保)残疾人150元/月;城镇重度精神智力三、四级(非低保)残疾人250元/月;城镇重度精神智力三、四级(低保)残疾人150元/月;农村重度精神智力三、四级(非低保)残疾人166.66元/月;农村重度精神智力三、四级(低保)残疾人100元/月 | 中央、自治区、市、旗 | 0477-7216966 |
41 | 农村牧区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 | 乌审旗民政局 |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民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内财社规〔2023〕3号) | 经济困难老年人 | 50元/月 | 中央、自治区、市、旗 | 0477-7212249 |
42 | 城镇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 | 乌审旗民政局 |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民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内财社规〔2023〕3号) | 经济困难老年人 | 50元/月 | 中央、自治区、市、旗 | 0477-7212249 |
43 |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 | 乌审旗民政局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4号)、《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民发〔2010〕161号) | 孤儿 | 2220元/月 | 中央、自治区、市、旗 | 0477-7212249 |
44 |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价格临时补贴 | 乌审旗民政局 |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精细排查、 精确认定、精准保障工作的通知》(内民政发〔2022〕35号) |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 30元/月 | 中央、自治区、市、旗 | 0477-7212249 |
45 |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 | 乌审旗民政局 |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精细排查、 精确认定、精准保障工作的通知》(内民政发〔2022〕35号) |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 2220元/月 | 中央、自治区、市、旗 | 0477-7212249 |
46 | 经认定生活不能自理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 | 乌审旗民政局 | 《关于做好经认定生活不能自理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内民政发〔2023〕36号) | 经认定生活不能自理经济困难老年人 | 100元/月;200元/月 | 中央、自治区、市、旗 | 0477-7212249 |
47 | 高龄津贴 | 乌审旗民政局 |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75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 (鄂府发〔2022〕101号) | 高龄老人 | 100元/月;150元/月;1000元/月 | 中央、自治区、市、旗 | 0477-7212249 |
48 | 文革‘三民’生活补贴资金 | 乌审旗民政局 |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关于提高文革“三民”人员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内民政发(2020) 29号) | 三民人员 | 1408元/月 | 中央、自治区、市、旗 | 0477-7212249 |
49 | 农村社会救济精简退职老弱残职工救济资金 | 乌审旗民政局 | 《关于提高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职工救济标准的通知 》(内民政社〔2008〕 82号) | 精简人员 | 995元/月 | 中央、自治区、市、旗 | 0477-7212249 |
50 | 城镇精简退职老弱残职工救济资金 | 乌审旗民政局 | 《关于提高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职工救济标准的通知 》(内民政社〔2008〕 82号) | 精简人员 | 995元/月 | 中央、自治区、市、旗 | 0477-7212249 |
51 | 抚恤补助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 乌审旗退役军人事务局 | 转发《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的通知(鄂退役军人发〔2022〕24号)、《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鄂府发〔2011〕20号)、《鄂尔多斯市民政局关于提高部分民政服务对象保障标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鄂民发〔2012〕5号) | 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 | 在乡复员老军人2023年:46340/年。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2023年:16512/年 |
中央、自治区、市、旗 | 0477-3800607 |
52 | 抚恤补助农村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 | 乌审旗退役军人事务局 | 转发《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的通知(鄂退役军人发〔2022〕24号)、《鄂尔多斯市民政局财政局关于提高部分农村牧区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的通知》(鄂民发〔2012〕38号) | 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60周岁老年烈士子女生活补助、“两参”人员生活补助 | 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2023年:888元*服役年限/年。 60周岁老年烈士子女2023年:11340/年 “两参”人员2023年:9600/年 |
中央、自治区、市、旗 | 0477-3800607 |
53 | 城镇义务兵家属优待金补贴 | 乌审旗退役军人事务局 |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军人抚恤优待办法》、相关文件涉密,目前高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水平的省(区、市),可维持现有水平,暂不调整、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推进大学毕业生兵员征集工作措施》的通知(鄂征〔2022〕2号) | 批准入伍的义务兵家庭、批准入伍的大学毕业生 |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32754元/年 大学毕业生入伍奖励金:本科10000元、专科6000元。 |
中央、自治区、市、旗 | 0477-3800607 |
54 | 抚恤补助伤残抚恤 | 乌审旗退役军人事务局 | 转发《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的通知(鄂退役军人发〔2022〕24号)、《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鄂府发〔2011〕20号)、《鄂尔多斯市民政局关于提高部分民政服务对象保障标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鄂民发〔2012〕5号) | 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 | 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2023年: 六级 因病 43430/年 六级 因公 50490/年 七级 因公 38040/年 八级 因公 27110/年 九级 因公 21710/年 十级 因公 18050/年 |
中央、自治区、市、旗 | 0477-3800607 |
55 | 抚恤补助其他优抚支出 | 乌审旗退役军人事务局 | 转发《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的通知(鄂退役军人发〔2022〕24号)、《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鄂府发〔2011〕20号)、《鄂尔多斯市民政局关于提高部分民政服务对象保障标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鄂民发〔2012〕5号) | “三属”人员 | “三属”人员:病故军人遗属2023年36960/年 | 中央、自治区、市、旗 | 0477-38006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