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
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1.主要职能。
我局内设办公室(挂乌审旗西部大开发办公室牌子)、国民经济综合股、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股、农牧业经济股、社会事业股、商务股(挂市场秩序股牌子)、价格管理股、粮食管理股、经济和信息化股、重点项目稽察办公室等10个职能股室,主要职责包括:(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全旗经济形势,提出全旗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旗人民政府委托向旗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二)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全旗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三)承担规划全旗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负责审核并上报由国家、自治区、市审批(核准)的重大建设项目;审核申报中央、自治区、市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全旗第一、二、三产业所有重大建设项目;指导民间投资,研究提出优化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建议;负责全旗重大项目稽查工作。(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全旗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旗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全旗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五)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全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拟定全旗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协调有关问题;组织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问题。(六)研究提出全旗能源开发战略和政策建议,拟订能源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起草有关能源开发的政策规定;负责能源开发统计调度、预测预警和能源信息发布,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负责全旗能源开发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七)负责全旗工业、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相关审批管理工作;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审核上报全旗能源固定资产投资(产业升级)项目;指导协调农村牧区能源开发工作;组织编制天然气资源使用数额,协调落实天然气用气指标。(八)监测分析全旗市场运行和重要商品供求状况,汇集发布市场信息并组织调控;负责管理食品安全、成品油市场、拍卖典当、旧货流通、再生资源回收等行业;积极推进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培育健全城乡市场体系;负责市场秩序监管有关的执法检查等工作。(九)贯彻落实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有关方针、政策,提出我旗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战略规划,组织实施我旗境内西部大开发的重点项目;参与全旗外引内联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筛选、确定全旗招商引资项目,完备建立和更新项目数据库,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十)贯彻上级物价部门和旗委、政府关于物价方面的重大方针政策,监测市场物价动态,分析市场物价趋势,管理行政机关收费、公益事业收费、公用事业收费、中介服务收费和经营收费,依法开展司法、执法机关的涉案资产、道路、车辆损坏、罚没物等价格评估和价格认证工作。(十一)组织全旗商品和服务价格及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查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管理法律法规的价格违法行为,特别是查处价格垄断、价格欺诈、价格歧视、牟取暴利、哄抬物价和低价倾销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十二)研究工业经济发展战略和工业经济安全等重大问题,制定工业经济中长期规划;对工业经济进行预测、预警,提出意见和建议;指导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工业园区和重点企业的建设与发展并负责监控和目标考核;组织研究全旗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提出政策建议,起草工业和信息化政策规定;负责多种所有制工业企业的宏观管理和指导,研究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改革措施,协调中小企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指导中小企业社会服务体系建设等。(十三)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和旗关于粮食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研究制定我旗粮食管理方面的办法、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全旗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拟定旗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依法履行粮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各项职能,指导和协调全旗粮食仓储建设,审批地方粮食的经营许可等。(十四)贯彻国家、自治区、市关于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研究拟订全旗信息化工作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建设标准建议,并提供决策支持;统筹、指导和推进全旗信息化工作,协调解决信息化建设中的相关问题;指导、协调全旗电子政务发展,承担全旗电子政务网络及其基础平台的建设;规划、整合和统筹管理全旗信息资源,协调推进跨行业、跨部门网络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等。(十五)承办旗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旗发展和改革局共内设:办公室(乌审旗西部大开发办公室)、规划发展和国民经济综合股、高新技术和外资环资股、油气能源和煤炭电力股、地区基础和农牧发展股、经贸投资和社会发展股(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监督管理股、价格收费股、价格监督检查股、粮食管理股、行政审批办公室、重点项目稽查办公室12个职能机构。2018年,本部门(单位)人员编制 28 个,比上年减少 6 个。其中:行政编制 22 个,比上年减少 4 个;事业编制(含经费自理事业编制) 6 个,减少 2 个。变动情况原因是根据人员变动情况,人员调动。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财政拨款核对情况。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包括单位收入、支出年初预算安排情况,与上年对比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年度执行中调整情况,调整原因说明。
2018年,部门(单位)本年收入预算合计 887.96 万元,比上年减少 494.96 万元,主要原因是 项目减少了 。2018年,部门(单位)本年支出预算合计 963.6512 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 624.6388万元,主要原因是 项目减少了 。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当年收入支出预算执行基本情况,与上年度对比情况,包括增减绝对值与幅度,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可用柱形图或折线图)。
预算总额963.65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事业运行支出预算工资支出636.1412万元),项目支出(业务工作经费支出327.51万元)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963.6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963.65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总计963.65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624.65万元,下降39.30%;支出总计减少624.65万元,下降39.30%。主要原因:一是财政拨款减少;二是项目数量减少;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963.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63.65万元,占100.00%;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963.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6.14万元,占66.00%;项目支出327.51万元,占34.00%;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63.65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总计963.65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减少624.65万元,下降39.30%;支出减少624.65万元,下降39.30%。主要原因:一是项目减少了;二是财政拨款减少;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963.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6.14万元,占66.00%;项目支出327.51万元,占34.00%。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36.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55.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等,较上年增加32.0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补贴增加;公用经费80.8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水费、电费、劳务费等,较上年增加17.11万元,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增加,人员补贴增长。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4.50万元,支出决算为14.4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3.2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车辆老旧;二是下乡工作量大;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4.4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28万元,占91.80%;公务接待费支出1.18万元,占8.2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比2017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2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用于车辆加油和车辆维修支出,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3.28万元,用于车辆维修,车均运维费4.43万元,较上年增加3.18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老旧,维修量大。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1.18万元。国内公务接待费1.18万元,接待2比2017年增加0.08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检查较多。其中:0批次,共接待200人次。主要用于一是上级检查接待;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80万元,比2017年增加17.11万元,增长26.9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比2017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降低)0.0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比2017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降低)0.0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00万元,比2017年减少2,606.23万元,降低99.00%,主要原因是:政府采购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主要用于:单位干部职工出差下乡;;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主要用于:价格检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比2017年增加(减少)0.0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比2017年增加(减少)0.0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增强服务群众理念、全力助推脱贫攻坚等工作。以“3+1”互助共建、创建县级文明城市、在职党员进入社区等活动为载体,坚持工作重心下移,主动深入基层、服务群众,发挥党员干部“关键少数”和“模范带头”作用。春节期间,走访慰问了老党员和困难户。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永梅 联系电话:0477-7220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