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28】乌审旗第十七届人民
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材料之四
关于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1年4月28日在乌审旗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乌审旗财政局局长 苏雅拉吉日嘎拉
各位代表:
受旗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前所未有的严重冲击、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和艰巨繁重的工作任务,财政部门在旗委、旗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执行旗第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批准的《政府工作报告》以及预算有关决议,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加大“六稳”工作力度,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为全旗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在此基础上,全旗财政运行稳中有进。
(一)2020年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2020年,全旗各项收入完成58.1亿元。其中,本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0.1亿元(含苏里格经济开发区0.34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2%,同比增长15.4%,上级财政补助收入16.3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1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6.9亿元,调入资金3.7亿元。全旗各项支出完成57.5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4亿元(含苏里格经济开发区1.03亿元),增长16.4%,一般债券还本支出3.9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亿元,上解支出1.7亿元。年终滚存结余0.6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2020年,政府性基金各项收入完成12.06亿元。其中,旗本级收入5.38亿元,上年结余收入0.6亿元,专项收入0.09亿元,特别国债1.82亿元,新增专项债券4.17亿元;政府性基金各项支出完成11.05亿元。其中,旗本级支出7.29亿元,专项债券还本支出0.06亿元,调出资金3.7亿元。政府性基金结余1.01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因我旗国有资本经营没有盈收,经旗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同意,2020年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2020年,全旗完成社会保险基金收入8.29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2.82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1.13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金1.86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金1.5亿元,失业保险金0.07亿元,工伤保险金0.08亿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金0.83亿元。完成社会保险基金支出7.27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1.93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1.02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金1.86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金1.27亿元,失业保险金0.13亿元,工伤保险金0.06亿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金1亿元。当年收支结余1.02亿元。
上述财政收支数据,待上级财政部门批复决算后,如有调整,届时依法向旗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贯彻落实旗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预算决议情况
根据旗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审查意见,我们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统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强和改进预算管理,不断提升依法理财水平,全面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全旗财政事业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1.全面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直面新冠肺炎疫情和新增政策性减税等压力,切实加强经济形势研判,大力培育支柱财源和骨干财源,财源建设取得新进展;加大产业扶持力度,落实各项惠企财税政策,减轻企业负担,为市场主体减免税费近8亿元,帮助企业复工复产,县域经济发展呈现新活力;充分发挥财政征管组织协调作用,依法依规做实财政收入,财税收入水平实现新提升;深挖收入潜力,全面开展税费清缴,有效盘活闲置资产,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可用财力得到新增长。
2.全面保障基本民生。将经济发展成果最大限度惠及民生,确保财政投入力度不减,让人民群众有更加充实、更可持续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民生投入得到有效保障。兜牢“三保”底线,特别是把保工资放在首位,确保支出预算不出现缺口。落实民生实事,支持实施就业优先政策,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服务持续加强。坚持教育优先发展,认真落实教育经费增长机制,义务教育办学条件逐步改善,基础教育、民族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发展水平稳步提高。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合理确定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补助水平,支持推进养老服务发展。加大文化旅游业投入,落实乌兰牧骑条例,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逐步实现。增加疫情防控投入,为各项防控工作顺利开展提供资金保障,全年累计拨付疫情防控资金3589.24万元。支持现代农牧业、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惠农惠牧等工作有效落实,全年通过“一卡通”累计为22.3万人/次发放惠农惠牧补贴资金达3.73亿元。补齐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五险一金1.2亿元。认真梳理民生支出政策,始终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重大项目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进一步加强,合理确定民生支出标准,集中财力支持基本民生兜底保障工作,确保财政可持续。
3.全面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始终把打好三大攻坚战作为财政部门支持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应尽之责。一是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按照合理整合、应整尽整原则,统筹使用涉农涉牧资金,加大脱贫资金投入,全力支持产业扶贫、探索资产收益扶贫,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稳定脱贫成效,为决胜脱贫攻坚提供坚实资金保障。充分运用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全面强化资金监管,提高资金兑付率。扎实推动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全覆盖,确保扶贫资金公开透明、阳光运作、使用安全。全年共兑付扶贫资金1587.43万元,兑付率为100%。二是支持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严格按照项目库管理程序筛选优质项目,统筹整合污染防治、水土保持费、森林植被恢复费等项目资金,依规运用财政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撬动各类资金,强化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实现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促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全年共拨付环保资金1463.6万元。三是圆满完成政府债务年度化解目标。创新政府债务化解,严格执行隐性债务化解方案,持续推进“清税化债”,强化向上争取资金力度,提升国企自身化债能力,综合施策、多管齐下筹集债务偿付资金,累计化解隐性债务14.66亿元,完成年度任务的101.6%(预算安排14.25亿元、核销0.41亿元)。其中,偿还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4.61亿元(无分歧账款3.53亿元、有分歧账款1.08亿元)。强化风险防控,杜绝违规举债,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隐患的分析研判和防范管控,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4.全面提升财政管理效能。一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树牢长期过紧日子思想,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在有效压减一般性支出的前提下提升资金效益,印发《政府和部门带头过紧日子加强一般性支出管理的通知》,全年一般性支出较上年减少25%,“三公”经费压减32.8%。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建立支出进度惩戒机制,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优化上级专项审批流程,加快财政支出进度。二是加大财政暂付款和专项资金消化力度。从严履行暂付款报批手续,严控新增暂付款规模。制定专项资金逐年消化方案,通过科学调度国库资金、加大依规盘活力度、统筹解决新旧专项资金兑付等问题,切实解决账面多年存放的专项欠付问题。兑付历年专项资金6.97亿元(含盘活专项1.32亿元)。三是健全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长效机制。盘活资金重点用于政府债务化解和经济社会发展等亟需领域。
5.全面构建法治财政。围绕“放管服”、“依法治旗”和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要求,全面梳理旗本级预算编制、资金使用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从体制机制方面破解难题,全力推进财政高质量发展。一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落实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后移消费税征收环节改革;加快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进一步理顺权责边界。二是加快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构建科学、合理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强化监督检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举办全旗预算绩效目标填报培训。三是强化法治财政建设。将法治财政贯穿财政改革发展全过程,提升财政系统法治建设水平。四是提高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质量,全面掌握资产底数。五是扎实开展财政代理记账改革工作。撤销会计记账中心,组织各预算单位财务人员进行集中业务培训,将全部财政会计集中核算业务移交各预算单位。六是稳步推进预决算公开。积极配合人大开展预算信息联网准备工作,自觉接受监督,提高政策透明度。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运行中还面临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是:政策性减收增支因素较多,收支矛盾突出;财政刚性支出较多,财政支出压力较大;财政改革还需不断深化,公共财政框架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政府债务负担较重,债务化解任务艰巨;个别部门厉行节约和绩效管理意识淡薄,重预算轻绩效现象突出,预算编制不精准,项目实施进度慢,严重影响整体预算执行进度。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科学合理研判,采取有力措施,认真研究解决。
二、2021年预算草案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起始之年,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和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年。编制好2021年预算、做好各项财政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综合考虑当前经济发展态势、2021年减税降费政策红利释放、主要经济指标预期目标,民生、化债和社会事业发展支出需求,建议2021年全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增长10.3%左右;综合考虑财政收入规模、上级转移支付等因素,建议2021年全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期目标增长4.8%左右。
根据国务院、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要求,以及旗委十五届十二次全会暨全旗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编制2021年预算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落实《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加力提效,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助推产业转型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科学安排财政收支预期目标,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优化支出结构,树牢长期过紧日子思想,严控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加大对基层和困难地区转移支付力度,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为全面落实旗委、旗政府重大发展战略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持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头。
具体编制原则:遵循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统筹兼顾、聚焦重点,强化执行、提升绩效,完善管理、加大公开的原则。
按照《预算法》规定,地方政府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本”预算。下面重点汇报全旗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建议安排一般公共财政收支预算52.83亿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10.01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9.5亿元。为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年度“三保”支出预算11.4亿元,其中“保工资”支出预算7.8亿元、“保运转”支出预算0.8亿元、“保民生”支出预算2.8亿元,切实兜牢“三保”底线。
(一)一般公共预算
1.收入方面。根据全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和现行“税收分成”财政体制,今年全旗一般公共预算各项财力收入建议安排52.83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33.2亿元(含苏里格经济开发区0.3亿元),较上年实际收入增长10.3%,上级财政补助收入预计8亿元,专项补助收入预计8亿元,调入资金预计3亿元,上年结余0.63亿元。
2.支出方面。与收入相适应,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统筹考虑各类支出需要,全旗一般公共预算各项支出建议安排52.83亿元,(含上解支出安排1.7亿元,占总支出的3.2%)。具体包括:
基本支出预算。是指机关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基本支出预算共安排15.26亿元,占支出预算的28.9%。
(1)人员工资支出12.1亿元。主要用于全旗财政供养人员工资、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2)运转经费支出3.16亿元。主要用于全旗各苏木镇、部门的公用经费、运转业务费、水电暖物业等机构运转支出。
项目支出预算。是指各苏木镇、部门(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项目支出预算共安排34.87亿元,占支出预算的66%。具体包括:
(1)社会事业发展专项预算13.4亿元。主要用于兑现各级党委、政府历年出台的科教兴国、就业优先、农牧林水、医疗卫生、食品药品、节能环保、文化体育、少数民族发展、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
(2)重大项目支出预算7.2亿元。其中:
①防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专项6.2亿元。重点用于清欠民营企业账款、按期偿还债券和金融机构贷款本息等债务化解支出。
②乡村振兴专项1亿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产业扶持、细毛羊产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支出。
(3)专项支出预算11亿元。主要用于兑付上级专项转移支付。
(4)综合保障项目预算2.8亿元。主要用于政府基建类项目、生态保护等其他支出。
(5)苏里格经济开发区支出预算0.47亿元(含旗级转移支付0.25亿元)。
预备费1亿元,占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1.9%。按照《预算法》第四十条要求,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应当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1~3%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建议安排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10.01亿元。具体包括: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亿元,上年结余1.01亿元。全旗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7.01亿元,调出资金3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由于我旗国有资本现阶段暂无盈收,因此暂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待以后年度实现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时相应按规定编制。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1年,全旗预计完成社会保险基金收入9.51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3.41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1.23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金1.79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金1.95亿元,失业保险金0.12亿元,工伤保险金0.05亿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金0.96亿元。全旗预计完成社会保险基金支出7.5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2.01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0.93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金1.78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金1.31亿元,失业保险金0.47亿元,工伤保险金0.05亿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金0.95亿元。当年收支结余2.01亿元。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根据《预算法》规定,预算年度开始后,各级预算草案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前,可以安排下列支出:上年度结转支出;参照上年同期的预算支出数额安排必须支付的本年度部门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以及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性支出;法律规定必须履行支付义务的支出,以及用于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的支出。根据上述规定,截至4月20日,全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87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14亿元,主要用于“三保”支出和疫情防控、教育、社保、卫生、交通等民生领域支出。
三、共克时艰,砥砺奋进,全力做好2021年财政工作
2021年,我们要继续坚决贯彻旗委、旗政府决策部署,坚定信心,主动作为,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在应对危机中掌握工作主动权、打好发展主动仗,支持“六稳”、“六保”,确保圆满完成2021年各项财政工作目标,为“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头,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一)加强收支预算管理,实现预算管理法制化
深入贯彻落实《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强化“预算编制细化、预算执行严格、转移支付制度规范、预算绩效管理深化、预算透明度增强”执行力度,提升预算管理规范化水平。一是依法依规有序组织好财政收入,加强对收入的监测分析,建立收入动态监控机制,努力完成年度收入目标。二是进一步强化零基预算理念。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预算安排做到同项目要素完整性挂钩、同预算执行进度挂钩、同审计指出问题及整改情况挂钩、同绩效评价结果挂钩、同项目评审情况挂钩。三是落实落细过紧日子要求,坚持量入为出、精打细算、节用裕民,严把预算支出关口,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非重点、非刚性项目支出可压尽压、应压尽压;并将节约的开支优先保障“六稳”、“六保”等重点领域。硬化预算约束,预算执行中一般不追加预算,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列支。四是严格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统筹安排预算资金和争取再融资债券偿还到期政府债务本息,严控隐性债务增量,有序稳妥化解存量,确保完成年度化解任务,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指标体系,组织评估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状况,切实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风险。五是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监管和使用,及时审核专项资金并下达用款额度,严控专项资金不得超范围、超标准支出,加强预算支出与各类存量资金有机衔接,提高预算完整性和财政统筹能力。六是将绩效管理实质性嵌入预算管理全过程,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覆盖、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研究制定预算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实施细则,坚决削减或取消低效无效资金,努力让每一分钱花出最好效果。
(二)财政政策加力提效,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
坚决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要求,以更大的宏观政策力度对冲疫情影响。一是全面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支持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二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大力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装备制造业。引进实施产业链配套项目,积极培育新材料产业。三是统筹整合涉农涉牧资金,针对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美丽乡村等方面任务,集中有限财力办大事,支持一批旗委、旗政府重点推进的农林水项目。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引导脱贫攻坚向扶贫产业化融合发展。四是保证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措施的落实到位。加大地质环境治理支持力度,配合做好创建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区。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构建荒漠化综合治理体系,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五是深入贯彻《关于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和自治区“科技兴蒙30条”。继续强化科技创新对产业发展的引领作用,全力推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壮大,催生新发展动能。六是加大财政金融互动政策力度,加快出台《乌审旗民营企业经济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努力稳企业保就业。七是动态完善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机制,加强直达资金监控,管好用好直达资金。
(三)保障和改善民生,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不断加大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卫生、文化等民生领域投入力度,兜牢基本民生底线,把“人民至上”理念落到实处。一是加大对苏木乡镇的经费保障力度,切实增强基层“三保”能力。加强“三保”预算执行,完善库款监控机制,确保“三保”支出及时足额保障到位。二是继续坚持教育优先战略,巩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足额拨付各类学生资助资金,加强民族语言授课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确保教育投入持续稳定增长。三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通过财政资金贴息鼓励创业就业,多渠道创造就业岗位,做好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和培训工作。继续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并提高调剂比例。严格落实养老金、城乡低保等政策,加强特困人员、残疾人兜底保障,加快建立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四是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要加强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筑牢疫情防控救治第一道关口。继续落实城乡居民医保补助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等政策,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不断提高全旗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五是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六是始终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合理确定民生支出标准,严禁苏木镇、部门自行出台超出本地财力的民生政策,对达到国家要求标准的民生政策,不随意提标扩面,增强民生政策的可持续性。
(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切实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一是积极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将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和财务报告、资产管理、债务管理等业务整合,构建“制度+技术”预算管理机制,为深化预算制度改革提供基础保障。二是配合推进市与旗区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改革。在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总体框架下,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科学合理做好市与旗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工作,进一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效率。三是认真贯彻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完善旗本级资产管理制度。探索旗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制度,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盘活存量资产,切实推进国有资产共享共用和调剂使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和配置效率,节约行政运行成本,为提高行政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提供坚实、高效的物质保障。四是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要健全完善采购人内控制度,推动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管理和“全区一张网”建设。精准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政策规定,确保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五是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全面贯彻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做好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工作,落实人大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的各项要求,不断提升依法理财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