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财字〔2020〕105号 签发人:苏雅拉吉日嘎拉
乌审旗财政局关于2020年上半年
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
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旗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监督自治区本级预算办法》及《旗本级财政预算审查监督办法》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决算(草案)报告如下。
今年以来,在旗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旗人大、政协的有效监督下,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全旗经济工作会议和旗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旗委、政府中心工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注重财源建设,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大力增收节支,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依法理财,强化风险防控,全旗财政各项事业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一、2020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情况
旗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批准全旗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6.8亿元,增长9.6%。上半年,全旗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2.03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44.9%,同比增长0.4%。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0.51亿元,同比增长0.3%,非税收入完成1.52亿元,同比增长0.6%。全力争取上级支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6亿元。
(二)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情况
旗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批准全旗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45.2亿元。上半年,全旗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累计完成19.73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43.6%,减少12.2%,兑付上级专项资金0.5亿元。
分支出级次看,旗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14.22亿元,同比减少15.8%;苏木镇及开发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5.51亿元,同比减少1.2%。
(三)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旗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批准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6亿元。上半年,全旗政府性基金收入2.45亿元,同比减少32.6%,完成年初预算的68%。旗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批准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3.6亿元。上半年,全旗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0.7亿元,同比减少82%,完成年初预算的19%。
二、2019年财政决算(草案)
(一)公共财政预算收支情况。2019年,旗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批准全旗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6亿元,增长23.8%。全年实际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6.1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增长24.3%。其中,税务部门完成21.8亿元,增长20.7%;财政部门完成4.3亿元,增长46.1%。全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45.1亿元,增长18.4%。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旗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批准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2亿元,实际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4.75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5.2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6.86亿元。
上述财政收支指标均为本级财政目前决算数据,上级财政部门批复决算时,如有调整,届时向旗人大常委会报告。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综合分析全旗财政收入情况,我旗存在的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政策性减收增支因素较多,收支矛盾突出;财政刚性支出较多,财政支出压力较大;财政改革还需不断深化,公共财政框架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政府债务负担较重,债务化解任务艰巨;部门和单位绩效管理意识淡薄,预算绩效刚性约束作用尚未有效发挥,财务管理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
四、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全面支持推进产业深度融合。紧紧抓住国家积极财政政策提质增效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契机,积极对接争取上级政策和项目资金,通过预算安排、新增债务、政府投资基金等方式,做大财政支出规模,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乘数效应,全力支持优化营商环境,有效提升投资效率。认真兑现招商引资激励政策,加快推进政府投资引导基金落地实施,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生态效益型产业加快发展。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健全完善支农支牧资金引导带动机制,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金积极参与农牧业基础设施改造提升等重点工程,加强田园综合体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扶持民营企业政策措施,推进全域生态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积极兑现财税优惠政策,帮助民营经济提质增效。
(二)全面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按照合理整合、应整尽整原则,统筹使用涉农涉牧资金,加大脱贫资金投入,全力支持产业扶贫、探索资产收益扶贫,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稳定脱贫成效,为决胜脱贫攻坚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充分运用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全面强化资金监管,提高资金兑付率。扎实推动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全覆盖,确保扶贫资金公开透明、阳光运作、使用安全。二是支持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严格按照项目库管理程序筛选优质项目,统筹整合污染防治、水土保持费、森林植被恢复费等项目资金,依规运用财政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撬动各类资金,健全完善污染防治多元化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强化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实现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促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三是确保完成政府债务化解目标。创新政府债务化解,统筹解决好债务化解与风险防范、“三保”、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与欠款清理之间的关系,严格执行隐性债务化解方案,着力培植财源税源,持续推进“清税化债”和强化向上争取资金力度,提升国企自身化债能力,综合施策、多管齐下筹集债务偿付资金,确保完成2020年隐性债务及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化解任务,降低债务风险预警等级。
(三)全面支持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将经济发展成果最大限度惠及民生,确保财政投入力度不减,让人民群众有更加充实、更可持续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一是兜牢“三保”底线。建立“三保”支出预算安排事前审核机制,把“三保”特别是保工资放在首位,决不允许“三保”支出预算有缺口。二是落实民生实事。支持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加强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服务。坚持教育优先发展,认真落实各类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制度,逐步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提高高等教育、民族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发展水平。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合理确定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补助水平,支持推进养老服务发展。健全政府和个人共担的医疗保障机制。加大文化旅游业投入力度,落实乌兰牧骑条例,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三是认真梳理民生支出政策。始终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加强重大项目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合理确定民生支出标准,严格禁止随意对民生项目提标扩面,集中财力做好基本民生兜底保障工作,确保财政可持续。
(四)全面提升财政管理效能。一是加快培植骨干财源、激活潜在财源、培育后续财源。立足持续健康发展,算好综合长远账,切实把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真正减轻企业负担、让企业轻装上阵。抓住减税降费政策释放红利,依法强化税费征管,严防跑冒滴漏、确保应收尽收。二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树牢长期过紧日子思想,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探索物业费、维修费、信息化建设经费等归口部门管理的办法,在有效压减一般性支出的前提下提升资金效益。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建立支出进度惩戒机制,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优化上级专项审批流程,加快财政支出进度。三是加大财政暂付款和专项资金消化力度。从严履行暂付款报批手续,严控新增暂付款规模。制定专项资金逐年消化方案,通过科学调度国库资金、加大依规盘活力度、统筹解决新旧专项资金兑付等问题,切实解决账面多年存放的专项欠付问题。四是健全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长效机制。盘活资金重点用于政府债务化解和经济社会发展亟须领域。五是硬化预算执行约束。预算执行中原则上不追加预算,不出台增加当年支出政策或难以持续的支出政策。
(五)全面构建法治财政。围绕“放管服”和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要求,全面梳理旗本级预算编制、资金使用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从体制机制方面破解难题,全力推进财政高质量发展。一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落实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后移消费税征收环节改革方案。加快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进一步理顺权责边界。二是加快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构建科学、合理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强化监督检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三是深入推进财政信息化建设,加快财经大数据平台数据录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项目库作用,实现财政数据共享共用,全面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水平。四是强化法治财政建设,将法治财政贯穿财政改革发展全过程,提升财政系统法治建设水平。五是加快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工作,全面掌握资产底数。六是稳步推进预决算公开,积极配合人大开展预算信息联网工作,自觉接受监督,提高政策透明度。
乌审旗财政局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