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目前我旗已进入高温时节,为预防中暑、中毒等各类夏季施工安全事故发生,保障现场一线施工人员人身安全和健康,切实做好高温天气安全生产工作,现就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部署高温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各在建工程责任主体要提高对高温酷暑安全生产工作严峻性的认识,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对防暑降温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防暑降温计划,认真落实夏季高温酷暑各项防范措施,把防暑降温落实到每一个班组、每一个作业面;同时,注重加强防暑降温安全教育宣传工作,通过“三级安全教育”、张贴宣传画报、发放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宣传防暑降温知识,使全体作业人员牢固掌握防暑降温安全常识和急救措施,提高自救和他救能力。
二、严格贯彻高温酷暑施工作业时间要求
各施工单位要按照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报信息,严格遵守高温作业时间要求:
(一)日最高气温达到 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二)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三)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四)因生产工艺要求,应急抢险需要,不能按规定停止高温作业的工程,应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减少高温接触时间,同时做好防止高温中暑的应急准备工作。
三、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和工作休息环境
(一)各施工单位要合理安排工序和工作量,适当调整作息时间,采取“抓两头、歇中间”的避高温方法,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严格控制室内作业时间,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在做好“抓两头、歇中间”的同时,要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进行重点管理,尤其是施工升降机司机,要与作业工人作息时间一致,防止无证人员随意开机。
(三)作业区和宿舍区须保证良好的防暑降温条件,特别是地下室、人工挖孔桩、管道等密闭的作业环境,要保证通风措施;工地办公室、休息室和职工宿舍要做到宽敞、明亮、通风,满足防暑降温需要,有条件的可配备防暑降温设备。
(四)要做好施工现场物资储备工作,保证现场供给足够的合乎卫生要求的饮用水等;现场配备数量及种类齐全的防暑药品和防暑设施,避免发生中暑事件。
(五)加强工作中的轮换休息,在夏季根据施工的工艺过程,调整劳动组织。采取勤倒班的方式,缩短一次连续作业时间,加强工作中的轮换休息。
四、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人员安全健康
(一)加大防暑降温知识宣传,逐级进行详细安全技术教育,提高全员安全防范意识。
(二)健全完善高温天气施工管理应急预案,必要时应组织人员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细化落实安全责任,增强高温天气下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应急救助能力。
(三)施工现场严禁施工人员赤膊、穿拖鞋、凉鞋、不佩戴安全帽和酒后上岗,加强对佩戴安全防护用品使用的检查,严格防止高处坠落事故,对身体素质差、不适应高温作业的人员及时调换或调离岗位。
(四)加强对配电房、木工加工区、工具库房、用电设施、电路等易燃、易爆重点防火要害部位检查,是否存在漏电、老化等安全隐患,避免高负荷用电;加强电焊、切割等动火作业管理,现场必须配备规定数量及要求的灭火器材,并指派专人看护,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五)遇暴风雨、雷电、大风等恶劣天气时,应暂停施工作业,并加强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高边坡、基坑支护、临时设施等重要部位安全管理。
特此通知
乌审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