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8月12日(3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将公告注销。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书面告知我局,并提交能够说明原因的相关证明材料。
如公示期满未收到异议,或者矿业权人无法提交证明材料的,我局将按照程序注销相关矿业权。矿业权人如存在欠缴价款(出让收益)等费用情况,依法应继续履行相关义务。
附件:乌审旗两宗过期矿业权清单
联系人:乌审旗自然资源局矿产股 王丽芳
联系电话:0477-7220151
乌审旗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30日
附件:
乌审旗两宗过期矿业权清单
序号 |
许可证号 |
矿业权人 |
项目名称 |
矿种 |
有效期起 |
有效期止 |
1 |
0100000730749 |
内蒙古瑞蒙金刚石开发有限公司 |
内蒙古乌审旗地区金刚石普查(1) |
金刚石 |
2007-12-07 |
2008-10-24 |
2 |
0100000730748 |
内蒙古瑞蒙金刚石开发有限公司 |
内蒙古乌审旗地区金刚石普查(2) |
金刚石 |
2007-12-07 |
2008-1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