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原因:为符合用途管制要求,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园区发展,拟对苏里格经济开发区图克工业项目区(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C1-01-01、C1-01-02、C1-01-03、C1-01-04地块修改专题研究报告暨修改方案。
修改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3.《内蒙古自治区城乡规划条例》(2019年);4.《苏里格经济开发区图克工业项目区(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5.《鄂尔多斯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3年修订版);6.《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7.其它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划文件等。
修改内容:1.将C1-01地块划分为C1-01-01、C1-01-02、C1-01-03、C1-01-04四个地块,用地性质由环境设施用地分别修改为工业用地、工业用地、工业用地、环境设施用地。2.修改后工业用地容积率、建筑高度不变,建筑系数≥30%,绿地率≤20%,配套箱变、消防供水等设施;C1-01-04用地性质未变,各项规划控制指标不变。具体图纸详见附件。
公示单位:乌审旗自然资源局。
公示地点:1、乌审旗人民政府门户网 2、苏里格经济开发区建设局大厅3、控规修改地块现场。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6日-2024年5月15日
意见反馈:1.若您需对该城乡规划方案发表意见,应在意见反馈期限届满前向乌审旗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以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局收件邮戳载明的时间为准。2.若您认为是该城乡规划方案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提供该城乡规划方案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3.意见反馈期限截止至公示期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4.相关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期满之后5个工作日内,向乌审旗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并提交身份证明材料、直按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
规划方案咨询联系人:白明亮
咨询电话:15044732082(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反馈书面意见通信地址: 乌审旗自然资源局<收> 书面意见联系电话: 0477-2264776/0477-2264778
附件
前主要指标表
用地性质 |
用地代码 |
地块编号 |
用地面积(㎡) |
容积率 |
建筑面积(㎡) |
建筑系数 |
建筑高度(m) |
绿地率 |
用地兼容 |
建筑退线 |
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配套 |
环境设施用地 |
U2 |
C1-01 |
3522241 |
≤0.1 |
≤352224.1 |
≤5% |
— |
≥25% |
— |
— |
— |
修改后主要指标表
用地性质 |
用地代码 |
地块编号 |
用地面积(㎡) |
容积率 |
建筑面积(㎡) |
建筑系数 |
建筑高度(m) |
绿地率 |
用地兼容 |
建筑退线 |
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配套 |
工业用地 |
1001 |
C1-01-01 |
468964 |
0.1 |
≤46896.4 |
≥30% |
— |
≤20% |
— |
四至各9米 |
箱变、消防供水等 |
工业用地 |
1001 |
C1-01-02 |
171317 |
0.1 |
≤17131.7 |
≥30% |
— |
≤20% |
— |
四至各9米 |
箱变、消防供水等 |
工业用地 |
1001 |
C1-01-03 |
251374 |
0.1 |
≤25137.4 |
≥30% |
— |
≤20% |
— |
四至各9米 |
箱变、消防供水等 |
环卫用地 |
U2 |
C1-01-04 |
2630586 |
≤0.1 |
≤263058.6 |
≤5% |
— |
≥25%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