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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04月16日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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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里格经济开发区图克工业项目区(南片区)控制性详细 规划C1-01-01、C1-01-02、C1-01-03、C1-01-04地块 修改专题研究报告暨修改方案公示

 

修改原因:符合用途管制要求,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园区发展,对苏里格经济开发区图克工业项目区(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C1-01-01、C1-01-02、C1-01-03C1-01-04地块修改专题研究报告暨修改方案。

修改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3.《内蒙古自治区城乡规划条例》(2019年);4.《苏里格经济开发区图克工业项目区(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5.《鄂尔多斯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3年修订版);6.《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7.其它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划文件等。

修改内容:1.将C1-01地块划分为C1-01-01、C1-01-02、C1-01-03、C1-01-04四个地块,用地性质由环境设施用地分别修改为工业用地、工业用地、工业用地、环境设施用地。2.修改后工业用地容积率、建筑高度不变,建筑系数≥30%,绿地率≤20%,配套箱变、消防供水等设施;C1-01-04用地性质未变,各项规划控制指标不变。具体图纸详见附件。

公示单位:乌审旗自然资源局。

公示地点:1、乌审旗人民政府门户网 2、苏里格经济开发区建设局大厅3、控规修改地块现场。

公示时间:2024年416-2024年515

意见反馈:1.若您需对该城乡规划方案发表意见,应在意见反馈期限届满前向乌审旗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以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局收件邮戳载明的时间为准。2.若您认为是该城乡规划方案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提供该城乡规划方案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3.意见反馈期限截止至公示期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4.相关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期满之后5个工作日内,向乌审旗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并提交身份证明材料、直按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

规划方案咨询联系人:白明亮

咨询电话:15044732082(8:30-12:00下午14:30-17:30)

反馈书面意见通信地址:  乌审旗自然资源局<收>     书面意见联系电话: 0477-2264776/0477-2264778

附件



 

前主要指标表

用地性质

用地代码

地块编号

用地面积(㎡)

容积率

建筑面积(㎡)

建筑系数

建筑高度(m

绿地率

用地兼容

建筑退线

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配套

环境设施用地

U2

C1-01

3522241

0.1

352224.1

5%

25%

修改后主要指标表

用地性质

用地代码

地块编号

用地面积(㎡)

容积率

建筑面积(㎡)

建筑系数

建筑高度(m

绿地率

用地兼容

建筑退线

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配套

工业用地

1001

C1-01-01

468964

0.1

46896.4

30%

20%

四至各9

箱变、消防供水等

工业用地

1001

C1-01-02

171317

0.1

17131.7

30%

20%

四至各9

箱变、消防供水等

工业用地

1001

C1-01-03

251374

0.1

25137.4

30%

20%

四至各9

箱变、消防供水等

环卫用地

U2

C1-01-04

2630586

0.1

263058.6

5%

25%

 

 

        前后对比图.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