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乌审旗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内0626执恢226号,将斯庆呼尔乐、南丁名下的位于乌审旗嘎鲁图镇人民路南和兴园小区8号楼2单元1001室(不动产证号:蒙(2021)乌审旗不动产权第0002440号)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田福和所有。因未收回原不动产权证书,现将蒙(2021)乌审旗不动产权第0002440号不动产权证书声明作废。乌审旗自然资源局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之规定发布作废公告,有异议者请于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材料递交至乌审旗不动产登记中心。若无异议,乌审旗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在公告期满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乌审旗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为田福和办理裁定过户手续。
特此公告
乌审旗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