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 内0627执819号,将李文清名下所有的位于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图克镇政府北别墅区3号楼46号别墅一套(户名为杨永琴,产权证号:130011005649、土地证号:乌政国用2010第605-068号)的所有权及相应的其他权利归买受人肖海星(公民身份号码:6127011988****6421)所有。因李文清(户名杨永琴)未提供原房产证、土地证,现将产权证号:130011005649、土地证号:乌政国用2010第605-068号)房产证、土地证声明作废。乌审旗自然资源局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之规定发布作废公告,有异议者请于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材料递交至乌审旗不动产登记中心。若无异议,乌审旗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在公告期满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为肖海星办理裁定过户手续。
乌审旗自然资源局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