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则
(一)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预防控制工作,早期发现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及时采取积极有效控制措施,预防控制疫情传播、蔓延扩散,保护人民健康和社会稳定。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鄂尔多斯旗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鄂府办发〔2015〕50号)《乌审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现阶段乌审旗范围内可能发生的新型冠 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有关生产企业参照本预案并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本单位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风险描述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已在全国多地被发现,目前正值春节期间,可能会面对外来探亲、旅游人群中病毒携带者带来的传染疫情。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加强对突发新型冠状病毒事件的监测和防范,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2.快速反应。及时发现并上报可能存在的新型冠状病毒事件隐患,建立信息通报快速通道,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启动预警机制。
3.及时处置。在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对受害者及时采取救治措施,做到快速、高效、及时,最大限度减轻危害造成的严重后果。
二、组织体系与职责
(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志远
副组长:张小勇、额日琴、斯庆图
成 员:周建龙、纪文祥、刘建平、斯庆图雅、王红霞、梁栋、张弛、杨晓彤、胡娜、李博、邵世广、朱弘、卜崇禧、王飞、那木日、苏龙高娃。
职 责:
全面领导乌审旗应急管理局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各项工作。
决定启动《乌审旗应急管理局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牵头抓好应急物资储备调配工作,协助卫生健康部门做好全旗应急系统和非煤矿山、危化品等职责范围内行业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建立健全与卫生健康部门应急联动机制,根据疫情通报和全旗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要求,组织有关力量协助开展应急处置。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疫情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张小勇同志,负责应急工作协调和调度。
(二)疫情防控工作组
1.信息监测与疫情应对组
组 长:张小勇
副组长:李博、王飞
成 员: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应急救援指挥办公室
职 责:负责制定应急系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预案,适时提出启动应急预案建议;落实 24 小时应急 值守制度,加强信息报送和情况报告,一旦接收到疫情报告,按照“六个第一时间”要求,迅速准确掌握情况,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密切联系卫生健康部门,关注疫情发展态势,根据局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应对处置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临时任务。
2.安全生产监督组
组 长:额日琴
副组长:周建龙、刘建平、梁栋、张弛、那木日
成 员:综合执法局、地震局、矿山应急救援队
职 责:协助卫生健康部门做好全旗应急系统内部和非煤矿山、危化品、工商贸等职责范围内行业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抓好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冶金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一氧化碳中毒等非生产类伤亡事故,加强森林火灾防控,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守住安全生产底线。督促各类应急救援队伍配足应急力量和物资,时刻待命,确保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立即启动预案及时有效应对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伤亡和损失,确保社会稳定。
3.物资储备与保障组
组 长:斯庆图
副组长:斯庆图雅、卜崇喜、胡娜
成 员:减灾和物资保障科、综合监督管理工作人员。
职 责:按照全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要求,做好救灾储备物资的准备工作,根据领导小组指令,随时与发展改革委沟通,组织调拨储备帐篷、折叠床及棉被等安置类救灾物资,进行应急救援。
4.新闻宣传组
组 长:斯庆图雅
副组长:杨晓彤、朱弘
成 员:办公室、宣教中心、信息中心
职 责:加大疫情防护宣传,配合相关部门积极开展新闻监测,针对公众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以及对疫情认识的进展,通过应急部门微信公众号、网站、短信平台等方式,广泛宣传疫情防护知识,做好系统内的舆论引导工作,提高病例早期识别能力,提高群众自我防护意识,不信谣、不传谣,科学有效防控疫情。
5.后勤保障组
组 长:张小勇
副组长:纪文祥、王红霞、邵世广、苏龙高娃
成 员:办公室、财务室
职 责:协调安排、落实防控工作人员、资金、物资、车辆等后勤保障工作;组织开展全旗应急系统内部自身检查,落实防控措施,确保系统内人员健康、安全,保障各项应急任务的完成。
三、应急响应
(一)新型冠状病毒应急响应及处置措施
1.应急响应等级
根据感染人数及波及范围等情况,将事件分为三级。一级:我旗周边地区出现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二级:我旗发现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三级:我旗发生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暴发。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的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并保证监测质量。
2.处置措施
(1)疫情预防阶段
各应急工作组要充分认清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把做好疫情预防工作当作当前的政治任务,强化风险意识,克服侥幸心理,以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尽职尽责,扎实工作,以战备需要应对可能发生的疫情事件。
信息监测与疫情应对组:加强 24 小时应急值守,落实 好“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健全跨部门信息通报、协调和发布机制,确保疫情信息畅通;组织制定并持续修订完 善本应急预案。
物资储备与保障组:按照全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 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要求,积极做好救灾储备物资的准备工 作,与物资储备部门沟通,统计物资详细情况并报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安全生产监督组:持续抓好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 花爆竹、冶金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严防各类生产 事故发生;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全旗应急系统和非煤矿山、危化品等职责范围内行业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对来自疫情地 区的职工,要严格筛选,对已经放假返乡人员,要逐人通知 到位,疫情未解除之前,不得返岗上班。
新闻宣传组: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短信平台等方式, 广泛宣传疫情防护知识;配合相关部门监测社会舆论并进行 正面引导,不信谣、不传谣,科学有效防控疫情。
后勤保障组:协调安排、落实防控工作人员、资金、物 资、车辆等后勤保障工作。
疫情发生阶段
1.值班人员接到疫情相关报告后,立即向当日带班领导汇报,并通知信息监测与疫情应对组,由应对组向领导小组报告并视情况建议启动应急预案,情况紧急时,值班人员可直接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
2.领导小组决定启动预案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通知各工作组,并在领导小组批准后,将信息及时向旗委旗政府 值班室报告,并抄送卫生健康部门。必要时,经领导小组批 准后,由信息监测与疫情应对组、安全生产监督组、新闻宣传组向职责范围内行业企业以及广大群众进行信息发布。
3.各工作组在继续开展疫情预防阶段各项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各项措施。信息监测与疫情应对组进一步强 化 24 小时应急值守并密切联系卫生健康部门,关注疫情发展态势;舆论宣传组进一步强化宣传和新闻监控工作,广泛 宣传疫情防护知识,配合相关部门监测社会舆论并进行正面 引导;安全生产监督组进一步加强对我单位职责范围内行业企业的防控工作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4.当疫情扩大需要旗应急局配合开展应急救援时,物资储备与保障组积极与发展改革委沟通,组织调拨储备帐篷、 折叠床及棉被等安置类救灾物资;信息监测与疫情应对组要 协调应急系统各类应急队伍,做好开展应急处置的准备;除值班人员外,各工作组所有人员都要时刻待命,随时前往现 场支援疫情防控工作。
5.后勤保障组除要进一步加强各类保障工作外,还应强化对应急系统内部人员疫情防控工作,避免内部发生疫情。
6.救援期间,领导小组办公室还要及时接收上级有关领导同志的指示,迅速呈报领导小组,并向下传达领导小组的 批示和意见,向旗委旗政府和有关部门报送相关情况。
(二)新型冠状病毒响应的终止
按照旗新型冠状病毒疫区控制工作的要求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以有效控制事态发展。应急处置工作,经过疫情检索,疫区内最后一例确诊病人恢复后10天内无新发病例出现,由旗卫生局报旗卫生局,旗卫生局报请旗政府批准,解除疫情应急状态,转入常规防治。我局加强新型冠状病毒防治和应急专业队伍建设,根据实际情况需要配备相应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并开展相关培训工作,确保新型冠状病毒防治的健康稳定。
四、善后处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应急管理局在旗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有关人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情况、患者救治情况、所采取措施的效果评价、取得的经验、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建议。评估报告报旗人民政府和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五、预案的管理和发布
本预案由我局内部制订和负责解释,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并按规定公布。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