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有关部门:
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乌审旗“暖城·暖企”政务服务帮办代办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乌审旗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
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28日
乌审旗“暖城·暖企”政务服务
帮办代办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牢固树立为民服务意识,切实提高行政审批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加快推进重点投资建设项目、中小微企业投资项目落地进度,打造“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咨询、“一条龙”服务的审批服务方式,打响“优乌止境”营商环境品牌,为全旗及工业园区企业投资项目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大转变政府职能和“放管服”改革力度,以更快更好方便企业办事创业为导向,以“政务服务帮办代办”为切入点,升级打造企业投资项目一站式中心,深化政务服务“综合一窗受理”改革,为企业提供“靠前式”“一站式”服务,变“企业办”为“政府办”,最大限度减少企业办事成本,不断优化政务服务和营商环境,为全旗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务服务保障。
二、重点工作
(一)优化升级综窗服务,发挥“一站式”中心作用。
1.升级打造投资项目一站式中心。对现有投资项目一站式中心进行资源整合,设置综合受理区、后台审批区、自助服务区、企业洽谈区、休息等候区等功能区域,旗发改委、自然资源局等投资项目审批部门全部进驻,持续发挥“一站式”服务中心作用。(牵头部门:旗政务服务局,配合部门:旗发改委、自然资源局、能源局、住建局等相关单位;完成时限:2024年6月底前)
2.强化投资项目服务队伍建设。组建专业强、效能高的投资项目综窗服务和帮办代办队伍,通过业务培训、实践锻炼、外出学习等方式,提高帮办代办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办理能力和服务意识;推进服务队伍专业化管理,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确保综窗服务、帮办代办工作的高效运转。(牵头部门:旗政务服务局,配合部门:旗发改委、自然资源局、能源局、住建局等相关单位;完成时限:2024年6月底前)
3.全面运行综合一窗受理模式。线上依托内蒙古政务服务网、“蒙速办”移动端,优化升级“帮您办”专栏,为申请人提供咨询、指导、受理等服务;线下设置“帮您办”窗口,设置窗口的数量根据业务量动态调整,开展线下投资项目相关业务统一接件、受理、转件、全程帮办代办领办服务,推进投资项目服务标准化、规范化运行。(牵头部门:旗政务服务局,配合部门:旗发改委、自然资源局、能源局、住建局等相关单位;完成时限:2024年6月底前)
(二)规范项目审批流程,提升帮办代办服务实效。
4.优化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按照“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要求,梳理更新投资项目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围绕立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完善优化项目从赋码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流程图,做到一个阶段、一个牵头部门;探索多测合一、多规合一、多评合一、多图联审、综合验收等模式,规范行业领域中介服务,持续压缩企业项目申报资料、报送时间和审查环节。(牵头部门:旗发改委、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政务服务局,配合部门:旗能源局、工信局、应急管理局、林草局、水利局等相关单位;完成时限:2024年7月底前)
5.推进项目预审联办全面应用。项目单位在旗政务服务中心“帮您办”窗口提出申请,工作人员进行初始受理登记,根据资料提交情况出具接收材料或补齐补正通知单。一般事项由各审批部门按程序办理;对满足联合会审条件的由旗发改委、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各审批部门在承诺时间内完成审批,将相关批复文件、资料等交由“帮您办”窗口,统一送达申请人。(牵头部门:旗发改委、政务服务局,配合部门:旗自然资源局、住建局、能源局、应急管理局、林草局、水利局等相关单位;完成时限:2024年7月底前)
6.提升项目帮办代办服务质效。按照“依法依规、自愿申请、无偿服务”原则,由企业自主申请帮办代办业务,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由企业交纳的费用外,一律免费提供帮办代办服务;建立健全帮办代办服务队伍,巩固拓展企业帮办代办服务事项,将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等事项纳入帮办代办服务范围;强化业务培训,推进审批服务事项电子监察系统应用,持续规范帮办代办服务流程,为企业提供更加精准、更加暖心的服务。(牵头部门:旗政务服务局,配合部门:旗发改委、自然资源局、能源局、住建局等相关单位;完成时限:2024年8月底前)
(三)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强化企业增值化服务。
7.开展“集中审批服务”进园区行动。充分发挥苏木镇政务服务“两站两点”作用,由旗发改委、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牵头,按照“一月一集中”的原则,采取“园区配备+旗级下沉”方式,组织相关审批部门集中进园区,为驻地企业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审批、网报辅导、办件受理、帮办代办、证照发放等服务;针对园区企业特点提供“订单式”服务,推行“全程帮办代办+容缺审批+承诺告知”审批模式,加快推进园区项目落地建设。(牵头部门:旗政务服务局,配合部门:旗发改委、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能源局等相关单位;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8.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地。从企业和群众视角出发,聚焦国务院13件“高效办成一件事”,实行关联事项集成办、容缺事项承诺办、异地事项跨域办、政策服务免申办,持续加强新技术全流程应用,完善涉企事项智能预填、智能预审、数据共享等服务功能,推进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信用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企业注销和投资建设审批等关联事项集成办理。(牵头部门:旗政务服务局,配合部门:旗发改委、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能源局等相关单位;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9.建立帮办代办服务考核机制。将各审批部门帮办代办、联审联办工作纳入全旗“放管服”改革考核内容,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对帮办代办、联审联办办理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监管,受理服务对象的举报投诉并及时解决反馈;通过企业座谈、会客等方式,畅通政企沟通渠道,了解企业意见建议,有效把握市场需求和企业关切,持续提升优化服务的质量和效率。(牵头部门:旗政务服务局,配合部门:旗发改委、旗自然资源局、旗住建局、旗能源局、旗林草局等相关单位;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苏木镇、旗直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帮办代办、联审联办工作,实行分管领导负责制,确定专人负责,将政务服务事项审批人员全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充分向窗口授权,健全工作制度,优化运行机制,保障帮办代办、联审联办工作顺利进行。
(二)密切协调配合。各苏木镇、旗直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密切协调配合,加强信息共享,共同推进帮办代办、联审联办工作。旗发改委、政务服务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健全相关配套制度,持续优化帮办代办、并联审批流程;旗人民政府督查室会同旗发改委、政务服务局定期开展调度督导,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牵头部门要发挥牵头组织作用,各联办部门要主动搞好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共同抓好任务落实。
(三)鼓励改革创新。涉及投资项目一站式中心的部门,应积极探索审批服务新模式,对重点区域、重点项目提供个性化、定制化服务,变审批服务事项“多次办”为“一次办”,“多头办”为“一窗办”,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
(四)强化宣传推广。各苏木镇、旗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投资项目帮办代办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和做法,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形成宣传合力,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公众号等媒体树立帮办代办典型,持续擦亮“优乌止境”营商环境品牌,营造政务服务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