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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01274 分  类:综合;其它 发布机构:乌审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发文日期:2024年08月05日 名  称:乌审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关于申请印发《乌审旗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助力“闯新路、 走在前,建设核心区、冲刺百强县”2024年提升行动方案》的报告 文  号:乌政数字〔2024〕10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旗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24〕16号)、《...

乌审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关于申请印发《乌审旗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助力“闯新路、 走在前,建设核心区、冲刺百强县”2024年提升行动方案》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4-08-05   分享:   

 旗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24〕16号)、《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助力“六个工程”2024年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鄂府办发〔2024〕21号)文件要求,对照国家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和自治区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意见举措,对标先进,改革创新,先行先试,持续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提升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我局牵头起草《乌审旗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助力“闯新路、走在前,建设核心区、冲刺百强县”2024年提升行动方案》(下称《方案》)。

《方案》(征求意见稿)于7月8日通过公文系统转发给22个部门、单位征求修改意见,于7月12日收到相关单位反馈无意见17条,修改意见8条,共删除不属于旗级权限任务2项,修改任务4项(政务1、2,工信24、56)。于7月17日通过局党组2024年第4次会议讨论,形成《乌审旗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助力“闯新路、走在前,建设核心区、冲刺百强县”2024年提升行动方案》(送审稿),列出19个方面63项任务举措,推动解决制约营商环境优化的关键瓶颈问题,持续推动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社会环境优化提升。

现将《乌审旗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助力“闯新路、走在前,建设核心区、冲刺百强县”2024年提升行动方案》(送审稿)随文呈上,请予以审核并印发。

 

 

 

乌审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2024年8月5日        

 

 

乌审旗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助力“闯新路、

走在前,建设核心区、冲刺百强县

2024年提升行动方案

(送审稿)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助力“闯新路、走在前,建设核心区、冲刺百强县”工作任务见效,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乌审旗发展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及自治区、市有关工作要求,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深入打造“优乌止境”品牌,进一步压实“管行业就要管营商”和营商环境指标牵头部门主体责任,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精准制定优化提升措施,全面优化各种要素保障和服务条件,全方位打造与我旗功能相适应的企业发展生态,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

二、重点任务

(一)营造优良高效的政务环境。

1.政务服务

1)优化政务服务流程,积极推进“一网通办”“一证通办”“全程网办”、电子印章应用、证照入库、证照共享等工作,加快创建“无证明城市”,不断提升全旗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实现企业群众办事不跑腿,少跑腿,不提交或少提交纸质材料,节约企业群众办事成本。

2)进一步完善办事指南精准化,积极推行“一窗综办”“全区通办”“跨省通办”改革。积极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实现企业和个人两个全生命周期“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落地见效,扩大“高效办成一件事”覆盖面,分批次推出关联性强、办事需求量大的跨部门、跨层级涉企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清单,提升“好办”“快办”服务。

3)优化政务服务实体大厅功能布局、窗口设置、人员配备,常态化开展延时服务、帮办代办服务、上门服务等工作。不断强化大厅管理,加强窗口人员的培训与监督管理,着力解决窗口人员业务不熟悉、服务不规范等问题;聚焦办事难点堵点,完善便民服务举措,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提高办事群众和企业的满意度。

4)积极开展“信用+”审批,推行“信用+秒批秒办”“信用+容缺受理”和“信用+告知承诺”审批服务,为企业提供更加高效率、多领域的便捷服务。

5)依托企业一站式服务中心,深入创建民营企业服务专区,提升服务企业水平。深化打造全链条全要素全生命周期的“一站式”服务模式,完善相关工作机制,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业务审批、发展支持和政策咨询、全程帮办代办等衍生性增值服务。坚持开门搞改革,广泛听取部门、行业协会、企业对民营企业服务专区工作的意见建议,多渠道收集并积极协调解决好企业诉求。强化对民营企业服务专区的宣传推介力度,提高辖区企业知晓度。

6)优化提升“蒙速办·鄂能办”移动特色应用,强化政务服务自助终端内容供给,推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向基层延伸、向园区延伸。

7)针对重点建设项目、招商引资项目,建立帮办代办领导包联、项目专员服务机制,精准提供定制化帮办代办服务。深入推动“帮办代办+开发区(园区)”服务模式。

8)推动政务服务向园区延伸,设置园区政务服务站点,当好贴心服务“超级店小二”,实现“园区事园区办”。

9)开展领导干部走流程活动,提升企业办事感受度。

2.商事登记

10)完善线下“一窗通办”,依托企业一站式服务中心,实现一站式收件受理,后台流转办理,窗口统一出件。依托线上“一网通办”平台,实现“照、章、税、保、金、银”多事项全覆盖。

11)组织做好经营主体住所登记管理文件落实工作,规范集中登记地认定程序和管理要求,引导集中登记地企业守法经营。

12)强化市场经营主体登记数据分析应用,提升一般企业信息、企业统计数据等创业相关信息的线上线下可获得性和透明度,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参考。

13)加强企业满意度评价回访。强化设立登记、刻制印章及银行开户等环节协调联动,按季度对办事企业开展服务回访评价,提升服务质量,切实提升开办企业满意度。

3.工程项目报建审批

14)强化审批人员管理和培训,旗工改各成员单位及事项审批部门安排专人负责办理工改事项的审批工作,加强审批人员业务培训,提高联合审批、联合验收办件率,严控办件审批时长,提升办件效率。

15)围绕办理建筑许可指标各环节审批办件,各责任单位要强化办件企业的指导和服务工作,落实好全流程服务,提高办件企业满意度和工改系统“好差评”工作,切实提升办理建筑许可便利度。

16)严格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确保涉工改审批事项应进必进、应进则进,杜绝审批事项体外循环。

17)统一测绘技术标准和规则。在用地、规划、施工、验收、不动产登记等各阶段,由具备相应测量测绘资质的单位承担办理建筑许可所需的各项测量测绘服务,实现“一次委托、统一测绘、成果共享”,避免重复测绘,减轻企业负担。

18)对满足安全条件和使用功能的重大产业、公共服务领域等的项目可单独开展验收,允许项目局部先行建设使用。

4.不动产登记

19)推进城市、农村地籍调查数据和不动产登记全覆盖。加强不动产登记业务类型、办事指南、投诉渠道、土地纠纷处理等信息公开。提升不动产自然状况、权利限制状况、地籍图等在线查询便利度。

20)加强登记相关信息共享应用,依托“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线下帮办”等模式,拓展不动产登记事项“一网通办”“四城通办”“全区通办”“跨省通办”范围。

21)深入推进“金融信贷+抵押登记”一件事改革,推进不动产登记与金融服务协同,实现抵押登记“一次不用跑”。

22对服务对象开展抽访回访服务,收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倒查责任,纳入负面清单,强化整改,提升企业端满意度。

23)持续推行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制度。将保单成本纳入财政预算,持续购买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以分散登记风险,保障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合法权益不受损。

(二)营造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5.对外开放

24)全面兑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制定产业链招商图谱。

6.纳税

25严格落实并推广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深入开展政策宣讲,精准推送,畅通问题快反机制。开展税费政策辅导,聚焦纳税人缴费人需求,采取线上直播、线下培训、“定制化”课程、志愿服务等方式,提供税费政策解读、系统操作指导服务。

26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及时通过税企互动平台、办税服务厅公示栏等渠道公开税收政策、系统操作、热点问题等方面的政策解读和办事指南,让公众了解税务发展动向和趋势。

27)依托自助办税终端,探索高频涉税业务融入政务服务自助终端,打造集成式自助服务。

7.政府采购

28)聚焦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整治

8.融资服务

29)着力化解融资难题,畅通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效率,不断提升普惠金融覆盖面、可得性和满意度,落实“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提高企业融资对接和贷款审批发放效率,推动普惠小微贷款增量扩面。优化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功能,进一步提升登记和查询便利度。

9.招标投标

30)积极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应用全市项目建设要素保障综合交易服务平台,开展用地、用水、用气、用电、用热等要素保障市场化交易,实现“一揽子交易”。

31)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改革。对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全面推行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推广“不见面开标”模式,实现“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运行。

32)全面推行招标投标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标后评估制度,提升监管主动性和覆盖面。

10.获得用电

33)提高电力基础设施运维质效和供电可靠性、可持续性,减少停电时间和次数,定期公布价格、停供时长等关键指标数据。

34)积极建设低碳节能配电设施设备和智能基础设施,加快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提升园区供电智能化发展水平,助力实现双碳目标。

11.获得水气热

35)大力提高市政公用设施服务便利度和满意率,助力“温暖工程”有序推进。全面优化并持续提升水气暖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供应质量、可靠性和长期可持续性,定期公布包括但不限于价格、停供时长等关键指标数据,鼓励公众参与监督,并设立专门的反馈渠道。

36)推行水气热接入工程涉及的行政审批在线并联办理。对供电、供水、供气、供暖等接入工程涉及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绿化许可、涉路施工许可等实行全程在线并联办理,对符合条件的接入工程审批实行告知承诺管理,实现水气暖用户“零跑腿”服务。

12.园区用地保障

37)力争实现园区“标准地”出让取得新突破。增加“标准地”用地类型,扩大适用区域,实现“用地清单制”+“区域评估应用”+“标准地”等政策组合应用。

13.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

38)加大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力度,激发经营主体创新能力,进一步破除隐性壁垒,打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环境。

39)加强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研究制定保护规则。

(三)营造公正有序的法治环境

14.市场监管

40)制定印发跨部门综合监管实施方案,建立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行业领域清单并进行动态调整。

41)以高效管好“一件事”为目标,在食品、特种设备等领域,以场景应用为突破口,整合监管规则标准,建立一套成熟的综合监管运行机制,开展常态化综合监管。

42)在药品领域,以场景应用为突破口,整合监管规则标准,建立一套成熟的综合监管运行机制,开展常态化综合监管。

43)在危险化学品领域,以场景应用为突破口,整合监管规则标准,建立一套成熟的综合监管运行机制,开展常态化综合监管。

44)在燃气、建筑工程质量领域,以场景应用为突破口,整合监管规则标准,建立一套成熟的综合监管运行机制,开展常态化综合监管。

45)推行“一业一查”“综合查一次”等新模式,以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方式,两个以上部门对同一监管对象实施不同行政检查且可以同时开展的,原则上应实行跨部门联合检查,除有投诉举报、上级交办、其他机关移送等线索或者重点领域专项行动部署等情形外,原则上每年不得超过两次。

15.解决商业纠纷

46)健全完善“智慧法庭”,推进全流程无纸化办案工作模式,进一步优化审判智能辅助、诉讼全程监管、费用在线支付、办理进度实时跟踪、庭审时间在线查询等功能,加强在执行领域的应用。

47)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充分发挥各级非诉讼争议解决中心功能,显著提高通过调解途径解决商事纠纷的案件数量。

48)建设在线诉调对接平台,完善法院专职调解员机制,进一步发挥律师、人民调解员、特邀调解员等社会第三方力量参与矛盾化解工作;向社会公开特邀调解组织及人员基本情况、工作绩效、业绩排名等信息;提高诉前调解分流率和诉前调解成功率。

16.信用环境

49)完善信用评价和分级分类监管机制,推动各行业主管部门建立符合行业特征、监管需求的信用评价标准,对监管对象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

50)全面归集重点领域个人信用信息,建立信用档案,探索应用场景。

51)加大信用信息报告应用力度,推动信用信息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证明》,解决经营主体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

52)推进经营主体信用修复,引导经营主体合法合规经营,对符合修复条件的失信企业开展诚信教育、集中提醒和业务指导工作,持续减少失信主体存量,控制失信主体增量,改善提升商务信用生态环境。

17.人力资源

53)深化劳动监察、仲裁“一口受理改革”,整合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咨询服务等资源,统一劳动维权事项受理入口,优化受理工作流程,推动劳动保障维权案件快捷受理、接诉即办、高效协同,持续提升劳动保障维权服务质效。

54)在园区各类企业持续推进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全面推动企业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健全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促进和谐文化建设,实现创建企业基本达到创建标准,和谐劳动关系理念得到广泛认同,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进一步形成。

(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18.创新创业

55)提升市场主体创新创业服务水平。完善企业服务机制,构建覆盖线上线下及大中小企业的诉求受理渠道,全面提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企业服务专席效能,实现“咨询类诉求快速办理、求助类诉求政府部门快速响应、疑难类诉求专题会办”。

56)支持市场主体提升创新能力。培育全旗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提升。

57)推动高校院所科技资源与企业发展嫁接融通,加强产学研合作,联合开展科技攻关、成果转化,合作建设创新平台,培养研发人才,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

58)深入实施“乌审旗人才科创新政16条”,推进落实更加开放的人才引进政策,优化重点区域和重点产业领域人才支持政策,进一步优化人才公寓、人才安居保障等服务供给,全面优化创新人才发展环境。

19.宜居环境

59)完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打造一批新型公共文化空间,持续推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建设,提升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服务水平。

60)推进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应用,创建第二批中小学智慧校园示范校,提升师生数字素养与技能,培育智慧教育典型应用场景和案例。

61)统筹推进公共养老服务体系,优化提升“15分钟养老服务圈”。

62)提升婴幼儿智慧化照护服务,打造“15分钟社区托育圈”。

63)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全面提升出租汽车文明服务水平。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统筹调度。政府营商环境分管副长每半年召开1次专题会议,听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全旗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政数局要切实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定期组织牵头部门召开会议进行会商,分析短板弱项,解决优化提升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牵头部门要积极组织责任部门,对标自治区最优,统筹调度牵头任务落实工作。

(二)强化过程管理。按照“谁牵头、谁负责”原则,各部门要对标2024年自治区、市、旗工作任务和2023年结果,及时细化牵头任务落实措施,明确优化提升事项、目标、责任、时限,切实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按照“管行业管营商”工作要求,对牵头任务推进工作滞后的,政府办、政数局要适时向指标分管副长及牵头单位主要领导发出工作提示,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三)强化走访服务。全力开展助企纾困,暖城·暖企专项行动为抓手,各有关部门要动态更新本领域惠企政策清单,推动政策与符合条件的企业精准匹配,让企业切实享受政策红利。苏里格经济开发区和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暖城·暖企服务要求,每季度走访服务企业不少于1次协调解决好企业、项目手续办理建设施工、生产经营、服务保障方面的合理诉求不少于3件并以台账形式及时报送至旗政数局,构建起健康稳定的政企交流连心桥快速推动项目建设,增强企业投资信心,切实提升企业满意度。

(四)强化督查考核。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全高质量发展目标考核,同时纳入政府重点督查督办事项,考核结果与年终考评挂钩。政数局要切实加强对牵头部门、直各相关部门工作完成情况的考核管理,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对工作滞后的提请人民政府研究处理。

(五)营造良好氛围。提高思想认识,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培训。各部门每季度至少向旗政数局报送1篇典型案例,充分挖掘凝练,展现本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效,通过旗人民政府网站“营商环境”专栏等渠道及时报道并向上级媒体推送,有效发挥各类新闻媒体和宣传阵地作用,做好宣传引导和公共传播,发出好声音、传递正能量、营造好氛围。

附件:乌审旗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升行动重点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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