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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04127 分  类:综合;其它 发布机构:乌审旗政务服务局 发文日期:2022年07月12日 名  称:乌审旗政务服务局关于印发《乌审旗政务服务中心预约延时服务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文  号:乌政务发〔2022〕17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各进驻部门、各股室:   现将《乌审旗政务服务中心预约延时服务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相关要求遵照执行。    ...

乌审旗政务服务局关于印发《乌审旗政务服务中心预约延时服务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7-12   分享:    下载

各进驻部门、各股室: 

  现将《乌审旗政务服务中心预约延时服务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相关要求遵照执行。 

    

    

  乌审旗政务服务局         

  2022年7月12日         

    

  乌审旗政务服务中心预约延时 

  服务实施方案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延时服务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内政服发〔2022〕60号)、《鄂尔多斯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政务服务中心延时服务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鄂政务发〔2022〕14号)文件要求,为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方便企业及群众办事,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努力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顺畅、舒心,现就开展乌审旗政务服务中心预约延时服务,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由旗本级各部门直接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与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办理窗口,根据实际预约情况,提供工作日延时、休息日预约服务,最大程度地满足企业和群众服务需求。 

  二、实施范围 

  旗政务服务大厅全面推行,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全面提供预约服务。 

  三、服务方式 

  (一)非工作日预约延时服务:周六9:00—12:00时,企业和群众可通过现场、蒙速办APP、电话等方式,在工作日期间提前预约政务服务事项,中心进驻部门根据预约情况按要求提供相应政务服务,即办件即来即办,承诺件提供收件服务。 

  (二)工作日延时服务:工作日上下午下班时间,凡有已取号未办理或企业群众正在办理尚未办结的事项,进驻部门窗口工作人员应主动延长工作时间直至事项办理完毕。 

  四、工作要求 

  (一)畅通预约服务渠道。将提供延时服务的服务事项清单、时间安排、预约方式多渠道进行公开、公布,并于每周五下午下班前将预约办理事项进行梳理,反馈至各进驻部门首席代表。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进驻部门要高度重视开展预约延时效劳工作,根据预约事项数量,合力开设服务窗口,确保业务窗口接到预约时服务工作组织到位、实施到位、服务到位。对于参与预约延时服务的工作人员,应根据工作实际开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工作人员轮休补休等保障措施。 

  (三)注重宣传引导。采取多种方式,大力宣传预约延时服务效劳机制,让企业群众知晓实施预约延时服务的事项范围、办理时间和预约方式等信息,切实提高社会知晓度,让预约延时服务真正利企惠民。 

    

    

乌审旗政务服务局关于印发《乌审旗政务服务中心预约延时服务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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